「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那當年六七暴動,暴徒四處縱火,滿地土製炸彈,港大學生會都支持暴徒?這難道不是盲目支持、盲撐麼?這種只看「招牌」去分對錯,肯定是不理性、不公平、不科學、不妥當,但竟然是所謂香港最高學府的學生會的立場,還自鳴得意,不知羞恥地公開聲明,香港大學淪落如此,叫人唏噓。
一場暴亂,港大學生會將它變成「旺角之役」,不只是將事件的對錯分明變質,而且港大學生會是否認為:輸了一場「戰役」,將來會發動更多「戰役」,達到「戰爭」的最後勝利?
看文章內文:
「食環署連日巡查,趕盡小販自力更新」?
香港小販擺賣,是有法律管制,食環署依例執法,是合法合理,相反如果有法例不去執行,是枉法。而且如果有法可以不依,那何時要執法、對誰要執法,誰去決定?這不是法治淪為人治?這些小販除了農曆假期這幾天,都不會在那裡擺賣,其他日子,一定另有生計,難道這幾天擺賣,便是他們全年的收入所依,這三日禁止他們非法擺賣,便會「趕盡小販自力更新(生)」?
非法小販擺賣會衍生很多衛生、行人安全、黑社會陀地、對合法食肆不公平等問題,大學生按理有超過一般市民的智慧,是竟然不知道,抑或明知但不去考慮?
「警方又配備盾牌、伸縮棍、胡椒噴霧、
明明是食環署人員先被圍受威脅,警方之後才到場,警方本是持防暴盾佈防,是有裝備暴徒先主動衝前撞向警方,這些從電視新聞都清楚看得到,港大學生會竟然顛倒黑白,用心之黑但手法之笨,令人哭笑不得。
「連番衝突過後,警員 PC5619 不顧流彈誤中途人之險,於群眾中鳴槍兩發,終引燃熊熊抗
將這場暴亂,簡單把成因總結為「鳴槍兩發,終引燃熊熊抗
「耳聽槍響劃破長空,眼見槍管直指頭顱,
不「膽裂心顫」,有很多可能,正如恐怖份子亦願進行自殺式襲擊,亦可能是明知警方只會向天開槍,只要不是迫得警方太過,大可「群起反抗還
「實為大義之舉」?見到這種美化、崇拜對抗執法部門的言論,尤其是出自所謂香港最高學府,令人心寒,亦令人心傷!
「如果 PC5619 因恐懼而開槍,敢問市民慘遭黑警棍揮腳踢,又當如何?」
黑警所為,當然是不法,要被檢控懲罰,但大學生的想法竟然是因為其中小撮黑警所為,便「你做初一,我便可以做十五」?不是應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麼?學生會這種邏輯,恐怕是藉口、歪理罷了。
「面對逾百萬人爭取真
你有「逾百萬人爭取真
「一如臺灣候任總統蔡英文所說:『天色漸漸光,這裡有一群
不少香港人也想有安居樂業的夢,你們會否照顧?當港大學生會引用民進黨候任總統蔡英文的話時,會否記得當年台灣民主普選出了一個貪贓枉法的民進黨總統陳水扁?蔡英文或者任何政客,究竟是忠是奸,永遠要待時間去驗証。另外,台灣人2006年反陳水扁貪污的「天下圍攻」行動,要陳水扁下台,和平阻塞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與台北車站廣場幾星期,最後自行和平散去,港大學生會會否也贊同?抑或覺得他們以破壞法紀、打警察、放火,才是更進步之舉?
我不曾入讀港大,但亦讀過大學,自身感受其實大部份大學生都是學業為重,對學生會事務的參予不多。亦因如此,少數對政治有興趣、有企圖的學生,便可輕易入閣,變成學生會的話事人,利用學生會的名義,去發表代表學生的言論。若果我這理解是錯的,原來大部份港大學生真的是認同這份《旺角之役聲明》,那我只好嘆一句:今時今日的香港大學,不過如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