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YouTube 立法會會議直播

今天,無意中發現原來 YouTube 上有一條立法會會議直播頻道,以下為該頻道及一些最近期上載影片的一幅截圖:


看到這條頻道,不禁有些奇怪:立法會有此 YouTube 直播,竟沒有什麼宣傳?除了這疑問之外,見到最近這些影片,累積瀏覽人數只有數百,頂多過千,是否反映了其實真心有興趣和肯花時間去留意立法會的香港人,事實是少得可憐?和無綫那些網上節目重溫的點擊率,是極大反差。

我看了一下直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令我懷疑這其實並非立法會官方頻道。且看一下這幅直播截圖:


在螢幕的右下角,見到「謎米」的標誌,而謎米是蕭若元的網站,立法會難道會和他合作嗎?會授權他使用立法會標誌嗎?

另外,這頻道的畫面,是轉載自港台數碼32台的,港台有否授權給謎米呢?之前鄭經翰數碼電台d100因擅自轉播香港電台的節目「晨早新聞天地」,被香港電台控告侵犯版權,被罰60萬,難道港台會授權謎米去直播其節目?那豈不是厚此薄彼?應該不會吧?

若果這真是條偽官方頻道,若發佈偏頗或誤導資訊,影響可大可小,希望政府、立法會或港台能夠跟進。



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香港電台新聞斷章取義

見到雅虎香港登載的港台新聞,題為《林鄭稱不知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內容 無能力與泛民討論》,內裡相關描述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不清楚《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內容,如果泛民議員希望與她討論某些修訂是否合理,她無能力這樣做。」

為什麼林鄭會有此說呢,原來林鄭原話有給予理由,就是相關版權條例不是政務司司長工作範圍。版權法一向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是蘇錦樑管轄範圍,由蘇錦樑去解答,不單更合適、更合理,亦更符合權力下放(delegation),避免上司事事插手(micromanagement)的不良管理方式。

港台如此報導,我覺得是斷章取義。至於是有否居心,見仁見智吧!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改革投票制度

世界上的民主投票,是指一人一票,只要是達到某一年齡,基本上是18歲,是某地方、國家的居民,便可投票。其實,這是否公平?

極端一些的例子,一個弱智人士,亦可以投票;一個收了可能低至一百幾十賄款的人,亦可投票;一些對政治毫不關心、毫無認識的人,因為參選人自稱「民主」或「建制」便去投票等等。這些人的一票,同真正關心政治、關心社會的人的一票,份量相同,合理嗎?但從我的觀察,這些低質投票者,佔選民不少部份,可能還是大部份。不信,可試一試問身邊有投票的人,知否立法會議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能答得出?

社會的運作,是複雜的,要把社會去管理得好,是很專門的,容許一些對政治和社會沒有興趣或時間的人去投票、去左右大局,根本是不理想。正如一個病人要進行手術,要進行會診,難道是沒有任何醫學知識的人也可參與和左右治療麼?

所以,要讓每一票更有意思,更能代表投票人對政治和社會有多關心,應對選民進行最起碼的篩選,或者為每一票加權。

最基本的篩選,可能是在登記成為選民時,要進行小測驗,問一些最基本的政治和社會選擇題,把一些不合最低要求的低質選民篩去。

另一種方法,是每次投票,選票上都隨機有些最基本的政治和社會選擇題,選民的作答成績會用作為該票加權,減低那些低質票的影響力。

這些篩選或加權,當然令投票更加複雜,點票更花時間,但應該更能讓真正關心社會、肯花時間去了解政治的人,選出更合適的議員、官員。而且,隨著科技進步,很多以往可能很花功夫、很花時間的程序,都可用電腦化去解決,變成可行。

隨時代和科技進步,應該為一人一票開展優化了。


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立法會又流會

立法會今天又再流會

泛民議員和他們的支持者覺得達到目的,又說如果建制議員如果出席,便不會流會,責任是在建制派云云。

議員不出席會議,的確是不對的,不過,其中一個辯護理由,是明知泛民要進行拉步,參予會議是聽泛民議員說廢話,浪費時間,虛耗生命。所以,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應該更積極和有效限制議員拉布,並及時剪布。

今日泛民覺得是拉布成功,毫無歉意,是短視,因為若果有朝一日泛民成了多數,建制派成了少數,到時建制用同一手段,泛民是作法自斃。

若果泛民真的是信民主,真的覺得大部份香港市民是有政治智慧,真的覺得香港有行民主的環境,應不要流會,在議會內痛陳利害,讓市民明白是非,若果真的有議員是反白為黑,投了不該投的票,那將來立法會換界,那選民自會把有問題議員踢走。

不過,泛民當然明白自己不是全對,亦明知絕大部份市民都沒有興趣、耐性、知識去理解法案,傳媒亦只報結果,不會把討論理據和細節告知市民,所以議員都懶得去認真辯論。


立法會,嘥錢、嘥時間、嘥氣,建議來屆減少議員人數,每邊派數人做代表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