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7日 星期六

獨立的先例

歷史上,獨立成功的國家,只有兩種途徑,一是主權國自願讓地方獨立,否則只有打獨立戰。

有些港獨份子喜歡拿蘇格蘭和新加報來做例子。其實蘇格蘭可進行獨立公投,首先要宗主國英國願意,可看看北愛爾蘭和英國打了多年死傷無數的遊擊戰和恐怖襲擊,還是不能獨立,可見就算是英國,也不是地方說要獨立便獨立。

新加坡的獨立,其實是被馬來西亞解除與新加坡的關係,新加坡是被宗主國迫走,李光耀當年是流著淚,被迫獨立。

港獨,不只是香港700萬人的問題,也是13憶中國人國土完整的問題。香港人真的願意為港獨去打一場沒有什麼勝算的獨立戰而死傷嗎?

另外,克里米亞公投脫離烏黑蘭,加入俄羅斯,被說成「被吞併」,只因為烏黑蘭不願意其獨立,西方國家和媒體亦不尊重克里米亞公投的結果,當然俄羅斯是西方的敵人亦很有關係,如果克里米亞是併入西方國家,相信又會被說成沒有問題。




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校園與港獨

要求學校和教師不應在校園進行、推動或者鼓吹港獨,被那些別有用心的教師和學生說成:政府不准他們討論港獨。

連「進行」、「推動」、「鼓吹」和「討論」都不懂得分別,是什麼水平的教師和大學生?是真的如此不濟,還是有心歪曲政府的意思去欺騙大眾?還有一種可能:這些人一向只有「鼓吹」和「推動」,不會討論,在他們的認知中,「討論」就是「推動」,不明白兩者分別,現在很是苦惱。

另外,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港獨」一定是「分裂國家」的行為,現在只不過是23條還未立法,將來一定要立法,搞「港獨」就算這一刻未犯法,將來一定犯法,老師們為何要將學生引進將來必定違法之路?





2016年8月5日 星期五

選舉主任應否搜證調查?

聽到港大法律系教授張達明不停在訪問中說選舉主任不應對參選者的申請書和聲明等進行調查,只可點齊所需文件。

假如奧巴馬在申請書上聲稱自己是香港人,交齊一切文件,但還在傳媒說自己交的是假資料和假聲明,那選舉主任是否亦應視若無睹,因為資料齊全便讓奧巴馬有參選資格?泛民中人可能堅持無問題,那假如用假資料的是溫家寶呢?

選舉主任如果只是點齊文件便可,我想知這職位有什麼其他工作,入職要什麼學歷,月薪是多少?是否請個懂點中、英文和收文件中學畢業生便可?

港獨份子是反政府份子,想入建制架構根本是矛盾。當然,他們進入議會不是想為香港市民工作,只是為高薪或者為搞破壞,這難道不應受譴責嗎?在97前殖民地時代香港比現在更遠遠不民主,但香港還有很好的經濟和社會福利發展,因為當時的議會還是做實事,不是如現在般事事因政治立場去爭拗。泛民、本土派、港獨為政治鬥爭,大可在其他媒體和平台去進行,為什麼定要用拖垮議會功能的方法?不過,如我以前分析過,他們很可能正正要拖垮議會、拖垮政府、拖垮經濟,因為當民不聊生時,才可「證明」現在的一國兩制不行,只有讓他們奪權才可「地獄」變天堂。


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港獨者應否能參選?

港獨份子能否參加立法會選舉,繼續被炒作,在巳舉行的選舉論壇都是重點。

選舉論壇都不是說民生、說如何發展香港,都是以政治立場的吵架為主。

這些港獨份子引起的爭拗,都是因為沒有立23條的後遺症。基本法23條其中一點就是要為防止分裂國家的行為,所以如果巳為23條立法,這些港獨份子不要說要參選,可能一早巳經因違法而不能參選。

基本法23條2003年因為政府宣傳推廣失敗,條例被泛民妖魔化,引起市民擔憂及強烈反對,立法不成,從此政府提也不敢提,23條一直平反不了,更引起今次的麻煩。

香港這些年都是因政治立場去爭拗,是非觀、法律觀等都被歪曲。香港憑著以往的厚底子,民生、經濟還可以,但長此下去,遲早完。

贏了場交,輸了個家,當然是不智,不過相信有不少野心家和政棍根本不當香港是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