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再談《十年》

之前已為《十年》獲得35屆金像獎最佳電影這事寫了一篇網誌,到今天還是聽到、看到不少對這事的討論,我亦想再說一下。

有些支持這片獲獎的人,說未看過這電影,沒有資格去反對。一般來說,這個說法是對的,但從客觀事實,一部在其他所有獎項都未獲提名的電影,有可能會是最佳電影嗎?有些人當然會說「可能」,但在世界各個影展的歷史裡,有這樣的先例嗎

若果同意《十年》獲獎並非實至名歸,對《踏血尋梅》、《五個小孩的校長》等的不公平,這些人良心上是否過得去?

有人說投票過程涉及很多人,不可能操控,這其實很難說。根據報導,在有提名後,第二輪投票的過程是:

提名名單出爐後,將交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以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再進行第二輪評選,前者比重佔百分之五十五,後者 佔百分之四十五,投票選出最後得獎電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知名人士組成。而金像獎十三個屬會亦包括電影導演會、電影編劇家協會、電影美術學會、 電影剪輯協會、香港演藝人協會等。

且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很公平,要操控不易,但佔百份之四十五比重的會員投票,卻有操縱賽果的可能。撇除《十年》,若55個專業評審對其中兩、三部電影各有喜好,那可能每部電影在55人的投票中,各有55%除3,即大約18%的票,那若能操控其他45%會員投票部份,絕對可控制結果。

由於沒有相關歷年的投票數字,若果以往會員投票部份的投票率不高,那只要今年讓有反政府、反中立場的從業員多註冊成為會員 (即「種票」),再去投票,便可控制投票結果。這情況絕對有可能,因為我留意到曾經在經濟通網站的民意網上投票,每次的議題,投票人數一般都不超過一、兩千,但有一次題為《旺角騷亂你滿意警隊的處理手法嗎?》的投票,投票人數在某一天突然飛昇至超過15,000人,本來千多人認為「滿意」佔大多數,最變成終只佔14%的少數!這個示範,正好顯示出反政府、反中人士的手法和動員能力。

今次《十年》的操控,反政府人士都沾沾自喜,對政治干預不覺得羞恥,其實很是可悲、可笑。若果中央政府或親中人士有心搞對抗,可以成立一個電影公司,開拍一、兩部電影,聲稱有幾千、幾萬人參與,再註冊成為電影業屬會會員,再去操控賽果,到時今天認為「沒有操控」、「不可能操控」的人,可以怎樣?

今次事件,又是一次口說「追求民主」而不惜放棄公平、放棄是非黑白的例子。不過,已是司空見慣,不覺得意外了。

四月九日續:

聽到電台主持說:有人用「電影不應涉及政治」作理由去批評《十年》是不對,我不知是否真的有人用這理由去批評《十年》,電影題材當然可以涉及政治,亦經常有涉及政治,要批評和反對的,是政治不應干預電影製作,亦不應因政治原因去操控賽果,親共、親政權的不應,反共、反政府的亦不應該。

霸佔了傳媒的可以不停散播謠言和歪理,只不知有幾多香港人能有批判性獨立思考......

四月十一日續:

得知對於《十年》為何沒有獲得除最佳電影外的其他題名,電影人舒琪有一「解釋」:

金像獎所有獎項,除最佳影片乃頒予給整個製作團隊外,其他都是頒給一個部門的主創者(可以多人,但都要屬於同一部電影的同一部門)。這項規定使《十年》無法合資格報名競選最佳電影以外的獎項(包括最佳新導演),因為它任何一個部門都”只“屬於一部短片。

不知這個爭拗發生了多天才突然出現作為解釋的「規定」,是有明文,還是潛規矩?因為在電影金像獎中網頁的參選資格,看不到這項規定,只有該網頁中關於「新晉導演獎」,才有明文規定「參選人必須是參選電影的唯一導演」。

且說真是有這限制,舒琪的意思是,若沒有這限制,這部《十年》其實亦會有資格入圍其他獎項?舒琪可否舉些例子,例如那幾個獎項的提名?是否可勝過《踏血尋梅》?

舒琪剛成為新政黨「香港眾志」的創黨會員兼常委,明顯有強烈政治取向。舒琪這是「解釋」,還是想掩飾政治干預選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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