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十年》「佳」在何處?

昨天舉行的第35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十年》獲得「最佳電影」這重要獎項。

本來,和運動比賽不同,電影獎項這類藝術性比賽,很難有客觀標準去評定,但是,今次這部《十年》的勝出,實在是造馬造得太離譜吧?在其他17個它可參選的獎項(撇除「最佳兩岸華語電影」),不但沒有獲獎,連提名也沒有,它憑什麼贏取「最佳電影」?它「佳」在什麼地方?

這好像一場運動會,有人在各項比賽中都三甲不入,竟然獲得全場總冠軍,合理麼?公平麼?

最佳電影頒給了《十年》,對拿下7項大獎,包括最佳攝影、最佳新演員、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與最佳編劇的《踏血尋梅》,是否公平?

我想知在歷史中,奧斯卡金像獎或者香港電影金像獎,有沒有這種先例?

這種以政治立場去影響賽果,如果得獎電影是親政府、親中央的,一定會掀起泛民、反政府傳媒的口誅筆伐,相反由於《十年》是反政府電影,反政府人士和傳媒完全不覺得有問題。這種雙重標準,叫著「民主」去行獨裁的行徑,又一次表露無遺。

香港電影金像獎,原來是為政治服務。「公信力」?哈哈哈,笑話一個。

後續:
本人有另一篇網誌關於《十年》這次得獎的更多討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