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城大學生代表,唉......

城市大學昨天發生塌天花事件

整個天花塌下,實在是很恐怖的事件,猶幸沒有砸到任何人,沒人死亡,只有兩人疑被塌下時引發的氣流撞倒收傷,另一人受驚,總共三人要送醫院。

見到有報導:「學生會指校方無即時疏散場內學生,認為就今次事件責無旁貸」,令我很感意外、莫名其妙。甚麼是「場內」學生?若是指發生事件的陳大河綜合會堂,被壓中的走不了,能走得的不用、亦等不到校方去疏散吧?

若果是指校內其他地方的學生,當校方不知發生什麼事,為什麼要疏散學生?疏散到那裡?若貿然宣佈疏散,成千上萬學生湧出來,造成混亂甚至踐踏,是對還是錯?當知道了事情性質,還需要、還應該疏散其他地方的學生嗎?

每當有事情發生,是否硬要忙不迭找人出來譴責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