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因何被拉倒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修訂最終被拉倒,泛民和甚至不少建制派議員,說是香港市民憂慮云云。其實,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

今次草案,已經包括很多轄免,絕大部份市民日常情況下,都不會受到影響。不過,「版權」這東西,是創作人的資產,對其他絕大部份市民來說,是他人的資產,不去保護它,甚至佔用它,對自己是有益無害,所以都不理會草案能通過。而且,聽(泛民和反政府傳媒)說好像草案比現有的版權法嚴苛,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由得它被拖垮。

有些議員因為政治原因,於是繼續抹黑政府,逢政府草案必反;另外有些議員議續不理是非,不向市民解釋對錯,而是盲目去滿足市民的錯誤要求,於是也對草案懶理甚至反對。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是個法律議題,難得當兩個律師會都表示贊成通過,議員卻繼續去反對,可見議員的道德水平和取態。且當議員不是盲目擦市民鞋的擦鞋仔,恐怕亦是慈母多敗兒中的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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