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22名泛民議員譴責何君堯殺無赦言論

昨天何君堯在聲討戴耀廷的集會中,對港獨份子表示「殺無赦」,今天22名泛民立法會議員便高效地「強烈譴責相關言論,認為鼓吹直接暴力,涉嫌違法,要求警方及律政司採取相應行動」。

如果要把事件放到法庭,那要搞清楚「殺無赦」是甚麼意思。我從網上搜尋了一下,它的出處是唐代柳宗元《駁復仇議》一文:「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意思是:倘若說不能讓殺人者逍遙法外,那麼凡是作兒子的為報父母之仇但錯殺了人,必須處死,不能赦免。

所以,原文的意思是殺人者不能赦,不是要大開殺戒。若果何君堯是引用原文原思,那便不應有罪了。

我反對暴力,所以如果何君堯真的是想叫人把殺戮付諸行動,那懲罰他算是他罪有應得。

另一個可能性,若果他只是發洩反港獨怒火,而泛民(突然)認為可以「以言入罪」,那麻煩泛民要把那些常說要強姦對方(X你)的、強姦人媽媽(X你老母)的,例如林慧思老師等反政府人士,也一併檢控,不要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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