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改革投票制度

世界上的民主投票,是指一人一票,只要是達到某一年齡,基本上是18歲,是某地方、國家的居民,便可投票。其實,這是否公平?

極端一些的例子,一個弱智人士,亦可以投票;一個收了可能低至一百幾十賄款的人,亦可投票;一些對政治毫不關心、毫無認識的人,因為參選人自稱「民主」或「建制」便去投票等等。這些人的一票,同真正關心政治、關心社會的人的一票,份量相同,合理嗎?但從我的觀察,這些低質投票者,佔選民不少部份,可能還是大部份。不信,可試一試問身邊有投票的人,知否立法會議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能答得出?

社會的運作,是複雜的,要把社會去管理得好,是很專門的,容許一些對政治和社會沒有興趣或時間的人去投票、去左右大局,根本是不理想。正如一個病人要進行手術,要進行會診,難道是沒有任何醫學知識的人也可參與和左右治療麼?

所以,要讓每一票更有意思,更能代表投票人對政治和社會有多關心,應對選民進行最起碼的篩選,或者為每一票加權。

最基本的篩選,可能是在登記成為選民時,要進行小測驗,問一些最基本的政治和社會選擇題,把一些不合最低要求的低質選民篩去。

另一種方法,是每次投票,選票上都隨機有些最基本的政治和社會選擇題,選民的作答成績會用作為該票加權,減低那些低質票的影響力。

這些篩選或加權,當然令投票更加複雜,點票更花時間,但應該更能讓真正關心社會、肯花時間去了解政治的人,選出更合適的議員、官員。而且,隨著科技進步,很多以往可能很花功夫、很花時間的程序,都可用電腦化去解決,變成可行。

隨時代和科技進步,應該為一人一票開展優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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