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

新東補選:我的分析和分享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已經結束,結果是出乎我意料,由泛民的楊岳橋勝出。

本來我以為泛民(反政府)有多人出選,反而建制只有周浩鼎一人,在泛民分散票源下,周浩鼎會輕易勝出,豈知竟然輸了。

我非常失望,於是拿2012年立法會的選舉結果和今次的結果,認真分析比較一下,有以下結果。

首先,2012年不同政見的得票率如下:

  • 建制派(葉偉明團隊,龐愛蘭團隊,葛珮帆團隊,田北俊團隊,陳克勤團隊):166,578票 35,84%
  • 較溫和泛民(劉慧卿團隊,張超雄團隊,蔡耀昌團隊,范國威團隊,湯家驊團隊):148,091票 31.87%
  • 激進泛民(陳志全團隊,梁國雄團隊):86,337票 18.58%
  • 黃成智團隊:21,118票 4.54%
  • 方國珊團隊:24,594票 5.29%
  • 其他:18,027票 3.88%

今次新界東各參選人的得票率如下:

  • 劉志成: 2,271票 0.52%
  • 黃成智:17,295票 4.00%
  • 周浩鼎:150,329票 34.75%
  • 梁思豪:1,858票 0.43%
  • 方國珊:33,424票 7.73%
  • 梁天琦:66,524票 15.38%
  • 楊岳橋:160,880票 37.19%

比較一下,可以得到以下觀察:
  • 黃成智的得票票數和得票比率,都比2012少
  • 方國珊的得票票數比2012多了,得票率多了2.5%
  • 周浩鼎的得票跟2012建制的得票比較,票數少了,得票率亦少了 1.09%
  • 梁天琦若果和2012陳志全和梁國雄的總得票去比較,票數少了,得票率亦少了 3.2%
  • 楊岳橋的得票和2012溫和泛民的總得票去比較,票數多了,得票率多了 5.32%

所以,我認為投票選民中,建制的支持者輕微少了一些。激進泛民中,2012年投票給社民連和人民力量的選民,有相當數量的人都不能接受本土派,所以投給梁天琦的票少了,反而轉投日趨激烈但還相對溫和的公民黨,令楊岳橋成為最大得益者。

看來發生佔中後、立法會不斷拉票、年初一晚的暴亂之後,原來覺得泛民所作所為有害社會的市民,並沒有增加,支持建制的,還是支持建制,反對政府的,還是反對政府。所以,今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我相信還是由反政府方面贏得較多議席,他們會繼續用盡方法拖垮香港,讓香港人受苦,再推諉政府、推諉政制。香港前境看不到光明,可悲 ......

另外,今天留意到蘋果日報的蘋論,題為《無底線抗爭是「打着本土反本土」》,明顯是不認同梁天琦的所謂本土派的行為。梁天琦的票源,相信會是和激進泛民的票源重疊,如今這樣批評本土派,不知是恐怕本土派真的會搞亂香港,還是怕本土派會取去一些「聽話」的激進泛民的議席。

不過,蘋果和一些反政府傳媒多年洗市民腦,把香港政府描繪成世界上最差的極權,那血氣方剛的年青人打算去武力把它推翻,不能說不合理,現在又如果想叫那些青年不要進行「無底線抗爭」,如何自圓其說?

養大隻食人老虎,現在要牠不要吃人肉,恐怕太遲了。



2016年2月28日 星期日

「青年人」的想法

今天是新界東立法會補選的日子。從一些新聞訪問,聽到一些青年人說會去投票,並說成年人不懂他們的想法,成年人「離地」云云。之前,又聽到不少言論說現時年青人看不到出路,甚至絕望。

我自己不是青年人了,自己亦沒有子女,不過,親戚中有經常接觸幾個中學生或剛大專、大學畢業的年輕人,他們找職業都不很困難,生活過得很自在,對政府和社會亦沒有什麼怨氣。

所以,不知是我剛好接觸到的是佔少數的年青人,抑或是憤世嫉族的年青人霸佔了傳媒焦點。那些人怨成年人不懂得他們的思想,我倒承認我真的不了解他們,他們不要任何建設,反對高鐵、反對港珠澳大橋、反對第三條跑道、反對商業發展等等,相反要「保育」,要「集體記憶」,要農地,那社會沒有大發展,如何製造多些高薪工作和機會給年青人?這些年青人既要(看似)「鋤強扶弱」、「守護現狀」的良好自我感覺,但又要有多些「出路」,是要魚與熊掌兼得的妄想,得不到卻又要將責任怪罪於政府。

有一些年青人既鄙視大財團、大機構,自己創業又說困難,並經常將「地產霸權」,「租金貴」拿來做不能創業的理由,又怪罪政府。其實,現今這一代可說是歷來創業最好的年代!租金成本最貴的生意,是零售、飲食業等要地舖的,若果青年人想搞的是這些傳統生意,那是亳無創意,而且要有成就,搞這些傳統生意亦很難有突破。青年人應該要搞的,是與時代同步的,與科技同步的。想想 Facebook 、淘寶網、小米、甚至王維基的 HKTVMall,全都不需要街舖。不懂利用現代科技,只懂和只想搞些傳統生意的,才是最可悲的跟科技「離地」!

那些人生路上走了十多廿年的年青人,遇到生活不順,只懂怪罪社會,推諉於政府,是真正可悲的失敗者。他們淪為反政府團體的打手,把社會的安寧摧毀,更是令人氣憤。

可幸,我身邊的年青人,都不是這類人。

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我對新界東普選的預測

今天看到了一些將於後天舉行的新界東補選的民調,多數都指民建聯的周浩鼎和公民黨的楊岳橋大幅領先其他參選人,而周和楊兩人的支持度相近。

例如這個 Now 的報導:

楊岳橋支持度有兩成二,較周浩鼎多兩個百分點。
黃成智和梁天琦則分別有一成支持度。
方國珊,劉志成和梁思豪支持度則少於一成。
超過兩成六的被訪者未決定如何投票。 

我對這些民調的可信性非常懷疑。首先,一向以來,建制和泛民的支持率是4成比6成,對上一屆2012年立法會選舉,更是4成半對5成半,之後沒有跡象建制支持者大幅轉投泛民。

今次建制派基本上只有周浩鼎一人,所以按理他起碼應該有4成多的支持者才合理。相反,非建制的陣型中,除了公民黨的楊岳橋,還有激進的本土派梁天琦,較中間的黃成智,還有方國珊,這三人都會分薄楊岳橋的票。若果根據上面的民調指黃成智和梁天琦各有一成支持度,那楊岳橋大概最終只有五成半減去兩成,即是不多於3成半左右的得票率。

所以,我預測周浩鼎會勝出。

(另外,雖然之前已經有很多傳媒舉辦了N個選舉論壇,但我大膽說一句:這些論壇大部份市民都不會看,看了也不會影響他們的選擇。)

於2016年2月29日更新

我的預測失敗了!
民調的結果比我的準確,是楊岳橋贏了!
我個人非常失望。我對這個選舉結果的感受和分析,會在另一篇網誌詳細講一下。

2016年2月24日 星期三

天堂、地獄,一念之間

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沒有絕對的自由,獨裁制下的社會沒有,民主制的社會下一樣沒有。

若果以為香港換過泛民所要求的「真普選」,問題便可解決,那是自欺欺人。行民主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相反就算不行民主制,不代表問題不能解決。

例如官商勾結,民主社會中發生的例子,我建議看看最近的金像獎熱門電影《沽注一擲 The Big Short》,想想為何沒有一個美國的大銀行家、政府官員為金融海嘯被控入罪,有沒有官商勾結。

再想想,以前香港殖民地時期的不民主時代,為何好像生活比現在快樂。

我不知道現在香港是否如地獄,香港的失業率在世界標準來說,是極低,基本上是全民就業,所以要找份工賺份工錢得個溫飽,並不困難。雖然我沒錢買最好的電子產品、錦衣玉食、每年外遊,但我用1千元不到的電話,幾十塊錢的衣履,吃快餐店的平價飯或者自己煮,我都覺得生活蠻不錯。而且,最重要的是身體還好,不過,萬一健康有問題,香港還有平價政府醫療,不如美國般,沒有買醫療保險便可能病死街頭。

香港,是天堂還是地獄,可能只是每個人的主觀選擇。

2016年2月20日 星期六

旺角暴亂無損法治?

看到標題為《譚允芝:旺角騷亂損法治言之尚早》的報導,以為又是什麼泛民歪理,為暴徙掩飾,看完了報導內容,覺得怎麼像是邏輯矛盾,再想一下,可能明白言者之意。

首先,報導引述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指「旺騷亂破壞法律和秩序,但認為指事件破壞法治是言之尚早」。既然是法律被暴徒破壞了,怎麼不是破壞法治了?再想一想,明白了!我想她的意思是:有人犯了法,但只要他被法律制裁,那法治還在。如我這理解正確,我倒同意她的說話。報導未有詳細解釋,只是突出「無損法治」,為什麼呢?有否關係到報導機構 Now 的政治立場呢?

不過,就旺角暴亂事件,我有另一點想問譚允芝:小販當晚非法擺賣,有人要求政府不去執法,更阻止相關政府人員執法,那是否鼓吹有法不依、破壞法治?




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港大學生會新會長孫曉嵐認為港獨可行

見到《港大學生會新會長孫曉嵐認為港獨可行》的報導,令我感慨不已。

我很想她解釋一下,如何「可行」?她可否描繪一下如何進行,過程對香港有什麼影響,會否有成功可能,假設竟然成功獨立,香港將來的政經將會如何?

藏獨、疆獨搞了多年,疆獨份子更進行不少針對漢人的恐怖手段,完全不見有「成功」的苗頭,台灣兩個執政黨都不敢主張台獨,一直奉行「不統不獨」,因為如真的聲稱搞台獨,台灣恐怕會被中國武力收會。藏獨、疆獨和台獨都不見得可行,為何孫曉嵐會覺得港獨可行?

從沒聽過一些實事求是、理性、腳踏實地的人會認為港獨可行,包括絕大部份泛民中人,真的想知孫曉嵐如何得到「港獨可行」的結論。

港大學生會會長?唉 ......


林淳軒的外貌年齡與實際年齡

學民思潮活躍成員林淳軒,隨了近期因被懷疑參加旺角暴亂被捕外,亦被控前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衝擊政總公民廣場時扭傷保安員右拇指,但被裁判官馬保華判罪名不成立。(更多詳情見相關報導《學民林淳軒政總襲保安脫罪》)

我見到馬官判他無罪的原因,令我不很理解。我不敢說馬官有沒有錯,因為雖然常說「法律不外乎人情」,但很多時法官的判決都非我所明白,而且,有時下級法庭判了罪,可能又被高等法院推翻;高院的判決,又可能被終審庭推翻,所以現在馬官這判決有沒有錯,很難說得準。

不過,且說說我這普通市民對馬官的判決原因的一些疑惑吧。根據報導,馬官認為「警方以『接力』方式認人,與事主對施襲者的形容存有矛盾」,據我理解「矛盾」是指受傷保安指施襲者是「一名年約三十五歲、身形肥胖男子」,而林淳軒是二十二歲,所以有很大年齡差距。可以肯定,該保安是根據施襲者的外貌、體型去判斷年齡,所以林淳軒雖然只有二十二歲,但他外型會否被人誤認為三十多歲呢?我看他的長髮兼髮線嚴重後退,加上胖胖的身型,很有林盛斌的味道,而林盛斌已年屆36,那憑外貌去判斷林淳軒大約35歲,不合理嗎?

馬官又認為「警方以『接力』方式認人,每一棒都不能出錯」,這我又是不很理解。在所有要追捕匪徒的案件,除非是受害者親自去追捕,那一件不是「接力」?例如你不幸遇劫,你到警察局報案,當值警員先接「這一棒」,把你所說的記錄,有齊疑匪資料後,可能再「交棒」分發給其他為數不少的巡警、刑警去進行調查和追捕。所以,怎會有不是「接力」的情況?

所謂「每一棒都不能出錯」,恐怕不是事實吧?因為人總會犯錯,不可能「每一棒都不出錯」,更合理和現實的做法,是將錯誤排除,而排除拉錯、認錯人的方法,婦孺皆知,就是由受害者進行公平客觀的認人方法。如果今次保安員有在公平公正的認人過程中認出他以為是35歲的林淳軒,是否算是排除了「交棒」出錯的可能?

究竟裁判官馬保華所判是否正確,大家自己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