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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2019年區選 – 香港人選擇了不歸路

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歷史新高,泛民大勝,前者是可以預計,後者是我意料之外。

這個結果,可以預計黑衣暴徙可以大條道理去搞事,因為「香港人」已用選票去支持他們。這條路香港可以如何走下去?香港人有沒有想過這問題?

現在反政府份子大勝,他們當然更堅持所謂「五大訴求」,但要進行特赦、要進行雙普選,政府和中央應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結果是輕則社會秩序繼續亂下去,重則香港變相內戰,中央政府被迫全面收回香港管治權。

我看唯一可能和平出路,是隨了已撤回修例這訴求外,政府再應承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撤回暴亂定性,反政府份子見好就收。

無論如何,今次選舉結果讓我看清楚「香港人」所選的路和我不同,我想要一個安定、繁榮、公平、自由、廉潔、法治的生活,但大部份香港人認為「民主」是最重要,為了民主可以犧牲一切。不知香港人知不知民主制的缺點,如此不惜一切去追求是理性還是盲目。

今次選舉結果可能帶給我的唯一好處,是讓我知道香港不再是我家,是另覓安身之所的時候了。

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

香港反政府份子的 Shadow Man

香港現在是群魔亂舞。雖然反蒙面法已立,但黑衣反政府份子依然每天作惡,四處破壞、放火、傷人,香港電台、蘋果等反政府黑媒,繼續挑撥市民反政府情緒,反黑衣市民被打到頭破血流、昏迷、危殆,他們都心中讚賞,繼續縱容黑衣去幹沒人性的事。

1985至1986年的美劇《迷離境界 The Twilight Zone》其中一有一集題為《The Shadow Man》,故事說一個名為 Danny 的少年,他的睡床下有一隻叫「影子人」的怪物,晚上會四處去殺人,但怪物卻不會傷害他睡床上的主人。當大家因為有隻四處殺人的怪物而人心惶惶時,Danny 卻處之泰然,甚至意氣風發。一次,他更想借助怪物去殺害一個開罪他的同學。當那同學見到怪物落荒而逃時,他很是得意時,但突然怪物把他抓住,把他咽喉緊緊捏著,他大吃一驚,在要窒息時問:「你不是不傷害床上的主人嗎?」那怪物答道:「是呀,但是 ...... 我是其他人床下的影子人啊!」

香港這群四處破壞、傷人放火的暴徙,就好像是反政府政棍和黑媒等的 Shadow Man,因為受害的都是其他人、機構,他們都不以為然,甚至樂於去見到,恐怕只有當有其他人的 Shadow Man 出現,這些反政府份子身受其害時,他們才會明白現在這群黑衣野獸的恐怖。

歷史上,無論是極權政府、民主政府或是平民,使用暴力的一定會最終被譴責,今天可能反政府份子諸多藉口去為暴力美化、合理化,但將來歷史一定裁定他們的恐怖、無知、偏坦,將來他們要麼終生後悔,要麼不敢面對。

2019年9月24日 星期二

謊言革命

我越來越痛恨所謂的「時代革命」,因為最近在一次家庭聚會中,幾個後輩年輕人原來是支持黑衣人,對警察是充滿敵視,因而大家吵了個大架,不歡而散。本來這幾個年輕人給我感覺是比較不理政治,但原來不知何時開始已經誤入歧途,隨波逐流。一些支持「時代革命」的人相信會讚揚幾個年輕人的取態,說問題是在我身上,那我也沒有興趣反駁,因為正如我和他們討論一樣,他們都不會把道理聽入耳。我常說,香港泛民搞的,是個邪教,信了邪教的人,能醒覺離開的,是少之又少。

政治是很黑暗的,誰是誰非其實很難去判斷清楚,所以我認為最重要是:不應暴力,暴力之火一燃點起,是很難熄滅。很可惜,這場暴力之火已經一早被點起,越燒越猛烈。但我必須指出一點:這場暴力之火,是6月12日由暴徙點起的,是他們蓄意去霸路和衝擊警方的。之後每一天如果有暴力發生,都是黑衣暴徙引起的。黑衣暴徙每次都蓄意挑起事端,主動去挑釁警方,客觀效果就是要警方反應,再將一些警方使用武力的情況,剪輯成「濫捕、濫暴」,加上傳媒的煽風點火,令接收到這些信息的市民討厭警察,滋生仇警情緒。

所以,今次香港之亂,是因為市民接收一些資訊,先產生對修例的恐懼 (fear),再發展成對警察及政府的厭惡 (hate)。

這兩天,看了些關於英國脫歐的資訊,原來有證據顯示脫歐陣形有用虛假消息去誤導群聚,令他們產生對外來移民的厭惡,從而產生對留歐會令到有大量移民湧入的恐懼。這些虛假消息主要是經過社交平台散佈,例如 Facebook ,而假訊息是針對每個受眾度身定這,其中進行這行動的,包括相信曾經影響美國大選,惡名昭彰的 Cambridge Analytica 。想了解脫歐公投如何受人擺佈,可先看看對事件有深入調查的英國記者 Carole Cadwalladr 的一個題為《Facebook's role in Brexit - and the threat to democracy》的演說

其中看到 Carole 總結 Cambridge Analytica 的手法,是「we know it's the same people, the same companies, the same data, the same techniques, the same use of hate and fear」,看到這裡,令我打了一個寒顫,hate and fear,這不正正是今次香港動亂的兩個主要元素麼?

在另一部關於 Cambridge Analytica 的電影《The Great Hack》中,Cambridge Analytica 的一個重要前僱員 Brittany Kaiser 這樣評價 Cambrdige Analytica(一間英國公司)所使用的針對性影響目標想法的工具:「their targeting tool used to be export-controlled by the British government, so that would mean that  the methodology was considered a weapon」,這些原來是受出口管制的武器,可以預計英國軍方一定有,美國亦當然不會缺,只會可能是更強大。

當美國政府有這類武器,世界不少政治動盪中原來亦被多次使用,香港反政府份子如黃之鋒被看到與美國情報人員見面,那外國勢力與反政府份子已經用上了這武器,絕不出奇,亦解釋了越多使用社交平台的人(例如年青人),對事件反應越大。

香港政府好像把動亂定性為一些民生問題(如住屋問題)引伸而成,我擔心這是誤解了事情的政治鬥爭本質,以為只從民生方面去努力便可,那恐怕是帶張小刀去打槍戰。如果香港沒有適當的抵禦工具和能力,恐怕要盡快請外援,用方法抗衡網上那些煽風點火資訊,否則香港恐怕將繼續沉淪,永無寧日。

2019年8月4日 星期日

令人討厭的「時代革命」

這兩個月,香港一片烏煙瘴氣,邪惡勢力當道,一般市民敢怒不敢言。

反政府勢力聚集,四處破壞社會秩序。可以看到,這群穿黑衣的反政府暴徙,是青年為主,我相信是放暑假的學生。這些學生長期被迷信民主的老師洗腦,深信中央政府是邪惡,自己的自由受打壓,只有一人一票選舉才有將來。當然,這些都是迷信民主的人自欺欺人的想法。

我自己曾經想過,為什麼反對這群暴徙的人,總是動員不起來?我雖然對這群暴徒深惡痛絕,但要我走到最前線,我會有很多考慮,例如人身安全、面對暴徙會否按捺不住而犯法、會否被「點相」而影響自己及家人。我想我這種實事求是的思想,正正是一般正常市民的想法。相反,反政府迷信民主的人,是和入了邪教相似,覺得自己有神聖使命,願意犧牲自己及他人去完成神聖使命,所以很易便能動員出來,做犯法的事和傻事。

很多反政府的人,自己覺得是追求民主,覺得很偉大、很高尚、很神聖,但最近這連串暴動,更令我確定:民主不但不是必然優勝,更是弊多於利,是不良制度!

民主制機制上已是有先天缺憾,一人一票去就某議題、某職位去投票,如果採用簡單多票制,便是要大部份人投對了票才會有正確的選擇,但現實是人有惰性,大部份人都沒興趣、沒時間、沒能力去就投票項目做深入研究、探討,就不同選擇去比較,大部份人投票都是別人提供的資訊,自己被動吸收後去投票,甚至只認招牌,例如是泛民提出或是建制提出的,便去投票。美國的2016年總統選舉說被俄羅欺用假消息干預,正正顯示選民是沒有能力去辨別消息真假。民主選舉的策略,也是要抹黑對手,自己為自己打造一個選民喜歡的形像,期中包括開出明知不能兌現的空頭支票,甚至說謊話。

美國之類的民主選舉製度,政黨要上場,必須要把現政府說到一無是處,當自己政黨上場,便把前朝的重要政策全部更改或者取消,因為他們都是不好的。這種對抗性競爭,令到政策難以長久,所以沒有很多長遠大計。相反,中國共產黨沒有政黨交替,政策確實是好的可以繼續,有缺憾的可以改進補救,真的是差的才取締,這種建設性的方法,令中國可以有長遠宏大政策。中國有長遠、有計劃的太空計劃,有與其他國家共同發展的一帶一路策略,相反美國已經看不到什麼大藍圖,外太空計劃一時一樣,醫保政策翻來覆去幾十年還是搞不出個定案。

所以,民主制根本是個假的烏托邦,表面看是很理想,但實際是一個令社會停滯不前,可以被野心家利用的壞制度。

以「追求民主」而去破壞社會安定、繁榮的人們:你們不是在做什麼偉大、高尚的事,你們只是被欺騙、利用的一群。我看著你們,不會支持,遑論讚賞感激,有的只是可憐你們的無知、痛恨你們的暴力、鄙視你們的自大。

不知今天的政治亂局會如何終結,但反政府份子一定不會得逞,是如佔中般淡出,還是中央政府出手平亂罷了。反政府暴徙一定是輸家,只是看看會不會把香港經濟和穩定也陪葬罷了。

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再談反修例:無恥泛民政客

反逃犯條例修定的示威,又變成暴亂。由於有佔中、旺角暴亂等先例,這次再發生暴亂,當然不感意外。

今次事件,其實源於很多人一知半解,被別有用心的反政府政棍利用,所以我忍不著要把這些政棍的無恥說清楚。

有些人反對修定,是他們巳經犯了法,但目前因為沒有引渡協議所以逍遙法外,例如富商劉鑾雄。商界好像有不少反對聲音,我估計是因為有不少商人在內地有行賄,所以怕被引渡。這些人反對,動機很易理解。

說一般市民會因為反中央言論、參加一些示威遊行,中央政府便會無中生有,就算沒有出入大陸境亦硬說你在大陸犯了法,花工夫去把你引渡回大陸,難道你有這麼重要嗎?值得為你而花那麼多工夫又為自己添煩添亂嗎?而且,在香港批評中國、中央領導人,並不犯法,就算你說是要殺一警百,硬要用假控罪去引渡一個不見經傳的普通市民,那其他人都會莫名其妙,根本不知內裡有政治原因,起不了阻嚇作用。所以對普通市民,實在不存在因政治立場被引渡的理由。
 
有個現時住在深圳網名為 SerpentZA 的外國人 YouTuber,一直在拍片批評中國政府和大陸人,他的 YouTube 片有不少點擊率,但卻很安好,他身在內地,大陸政府尚且不去花時間「處理」他,更何況身在香港,沒有什麼名堂的一般市民?

有些反中央政棍,可能擔心自己不是一般市民,中央會特別處理,於是反對修訂。當然,就算你真的是在香港有些名氣,但在中央眼中恐怕還是小蒼蠅一隻,很多反中國份子要入境大陸,中央政府為免他們搞事,反而不讓他們入境,所以就算修了例,中央有很多大事要辦,那會去搞那些香港政棍?

但那些政棍可能還是心虛膽怯,於是便叫市民去反對修例,其實說到底,這些政棍只不過是怕坐監、怕死。當然,怕坐監、怕死是很正常,但那些只想在香港很安全地搞政治的政棍不肯承認,反而恐嚇和欺騙市民、學生,要他們去霸路、衝擊警方、搞亂社會,政棍自己怕坐監、怕死,卻不惜讓那些無辜學生和市民可能因而受傷、犯法,政棍的無恥,令人氣憤、討厭,又令人心寒。

另一方面,那些聽信政棍謊言,自以為正在做正義、偉大事情而上街的市民,我想他們也想清楚,沒有逃犯條例的修訂,現在全世界都知道這法律漏洞,將來如果多了外來悍匪在港犯案,例如在鬧市劫金舖,祈福騙案,傳說中的拐帶兒童,又或者香港人在沒有引渡協議的地方被人因為金錢、感情糾紛等被殺害,那些被害者的金錢損失、性命傷亡,都要算到這些反修例的人頭上,不知這些人有沒有良心,如果有,良心過得去否?

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談談修訂逃犯條例

我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認知,都是從傳媒上的新聞來的,沒有自己去深入研究,所以,恐怕未必是很全面,因為傳媒一向都不會報道事實的全部,尤其是有政治立場的傳媒。

所以,我想從常理、邏輯去談一下修訂逃犯條例。

首先,今次修訂的核心目的,是因為現在有些沒有和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或地區,不能互相引渡罪犯,如果修訂了,那這漏洞便修補了。這核心目的,相信所有奉公守法的人都會支持,現在很多市民擔心的,是懷疑會有的「副作用」。

有市民擔心,是逃犯條例修訂後,中央政府可以無中生有去說任何一個香港人在內地犯了法,因此引渡回內地去。這亦是反政府團體所宣傳、恐嚇市民的說法。但這種可能性其實有多少?

昨天(6月9日)民陣說有103萬人遊行反對,我不知這103萬人是否將來永遠不會回內地旅遊或都公幹,因為一踏足內地,便巳經不用引渡條例,可以立刻拘捕。

且說他們真的是打算永不踏足內地,泛民、反政府團體一向說,中央有「強力部門」,會在香港直接秘密把香港人拉回內地,之前泛民中人更把西九高鐵站說成是「隨意門」,可以隨意出入香港執法,那如果中央政府真的邪惡,那還需要用這修訂後條例去強拉無辜市民嗎?每次用這條例,都是公開的法律程序,相信全港甚至全世界都會全程注意,豈不是更麻煩,不如直接用「強力部門」拉回大陸更簡單?

所以,若果市民擔心是中央政府很「邪惡」,那有沒有修訂逃犯條例,都可以進行非法拘捕。相反,沒有修訂逃犯條例,一些內地、台灣等罪犯來港犯案後離港,便可逍遙法外,而且最諷刺的,沒有逃犯條例修訂,中央政府如果真的邪惡,那找人到香港「招呼」你,甚至殺害你,兇手回到內地,便可堂而皇之逍遙法外,肆無忌憚,現在反修訂者有沒有想過?

所以,修訂條例,其實不見得會增加了市民被非法拘捕的危險。相反,不修訂,對香港市民是多了危害,少了公義。

當然,一般市民都是憑直覺去支持或反對,反政府團體亦因此把修訂抹黑成為「送中」(取其負面諧音「送終」),市民會繼續自覺很公義、很自豪地去成為反政府者的棋子。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反直播李飛演說者的矛盾

「矛盾」這詞相信無人不識。我印像裡小學時的課文,大約是:有人賣矛和盾,他首先賣矛,說無堅不催,見沒有人買,於是改為拿起盾,說沒有它擋不了的兵器,於是有人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會怎樣,這種邏輯犯駁,是為「矛盾」。從香港電台的論政節目,聽到有些人為了希望阻止學生看李飛講話,竟然矛盾起來。

有政黨說直播李飛講話是「洗腦」。若果不足一小時的講話便會洗學生腦,那恐怕不是演講,像是古代的咒語、巫術或者南洋降頭了!難道反對派人士真的相信有一小時電視廣播洗腦的神奇方法?

若果真的學生只要聽一小時演說便會被洗腦,那有些老師那些用廣東話,每天都能對學生游說政治教條,學生便肯定更會必被洗腦無疑!

有人又說學生的普通話能力差,未必聽得懂,是浪費時間。如果覺得學生聽不懂,那他們又怎可能被洗腦?

不過,我不知我的認知是否有錯,應該大部份小學至初中都有普通話課,我有時看一些親友孩子的普通話習作,可不簡單。是學生真的普通話水平低,還是選擇性聽不懂普通話?

又有些人說那些題目對於中學生大艱深,學生不易理解,若果真的學生未有認識這方面的能力,那說這些話的人和政黨,有沒有反對那些在中學門前派單張散播港獨的人?當年學民思潮搞學運,他們有否走出來反對?

又有些人很關心學生「浪費」了一、兩小時課堂時間,怕學生學業進度會受影響,又是突然來的關心。我以前的中學每星期都有一堂集會堂,若果其它學校都有,可否用它把課堂補回?就算原來大部份中學都沒有集會堂,我就是不相信沒有方法把一、兩小時課堂補回。試想想有時八號風球、黑雨時,學校會全日停課,又聽不到有人會很憂心,怕學生學習進度受影響!

那些諸多籍口想防止學生聽李飛演說的,說是怕學生被洗腦,邏輯上說不通,相反假若學生長期被教師和學校洗了腦、遮蓋了理性的,現在只要有不同的聲音被學生聽到,便可能一石激起千重浪,被封閉了的思想打開一個缺口,對盲目反政府、反中央的隱形教條作批判性思考。當然,李飛的演講能否有此威力,很成疑問,但反對派中人卻不敢冒這險,有理沒理再加恐嚇,誓要把學生封閉起來。

希望學生和市民能真有獨立和批判性思考,不會被政客蒙騙。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閉上眼睛搞港獨?

有港獨份子到中學派鼓吹港獨傳單。

最近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獨立被全世界杯葛,另外伊拉克庫爾德地區搞獨立公投,被伊拉克軍封鎖,領導人被迫辭去地區長官職務。這兩個有公投的都獨立不了,都得不到世界國家支持,那些港獨份子是否當自己時運高,睇唔到,抑或是扮鴕鳥,視而不見,想自欺欺人?

另外,球賽奏國歌時喝倒采的那些人,不應稱他們是「球迷」,因為他們行為不像香港球賽的球迷,年齡亦不像:為港隊、為香港足球的真正球迷,不會做這些影響港隊和球賽的事,而香港球迷,多數是年紀較大的,我希望有記者問那些「球迷」一些基本香港足球賽知識,相信會頗有趣。


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民主是否不能保證自由?

美國又發生槍擊屠殺事件:星期日晚,一個美國公民於拉斯維加斯從酒店高層向廣場正在觀看音樂會的人群掃射,造成至少59人死,超過5百人傷。行兇者事後吞槍自殺,身份被確定為美國退休公民,相當富有,所用槍枝應是合法購買。

近年美國每年總有幾次槍擊事件,雖然每次事件之後管制槍枝的聲音響亮些,但最後總敵不過反對者的阻撓,結果還是不了了之。

反對槍械管制的,總喜歡引用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內容為: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大致的意思是:「為保障各州自由,軍紀嚴明之自衛隊,不可或缺;因此,人民管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民主的美國,「自由」要用槍枝去確保?難道「民主」保證不了「自由」?香港泛民常說要保障「自由」,必需要「民主」,是美國的憲法錯了,還是香港泛民誇大了「民主」的威力?若果是美國的憲法錯了,為什麼它們的民主制度改正不了憲法?

美國的槍技問題,不單是它們的國內問題,因為美國的槍枝泛濫,有不少其它國家的非法槍枝,都是源自美國,例如墨西哥歐洲、甚至俄羅斯

慶幸香港還是極少涉及槍械的事件,值得珍惜。

2017年9月28日 星期四

所謂佔中爆發3週年

有人說,今天(2017年9月28日)是佔中爆發3週年,有些佔中份子,即所謂「黃絲」,對佔中進行回顧、紀念等。

這個紀念日,可能是根據當年戴耀廷突然宣佈佔中的日子,但當時佔的,不是中環,是金鐘,而佔領是由學生發起,始於9月26日。戴耀廷騎劫了學生的行動,無厘頭變成了名不符實的佔領中環,如今看來有很大機會要入獄,不知他是求仁得仁,還是捉蟲......。

很多黃絲說令「市民覺醒」,我不知「覺醒」什麼。對「民主」覺醒?黃絲所追求的「民主」,應該就是指一人一票選舉,這個要求,誰不明白?反對黃絲的,是反對他們追求民主的手法,和不切實際。當然,有些「理想主義」、「革命浪漫」者鄙視「實際」,認為只要理想崇高,可以暴力,不必實際,但問題是那些「理想」真的是少了不可,有了便能令香港變天堂?

印度這世界最多人口的民主大國,立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早,現在什麼環境?貪腐問題、對女性的歧視、種姓歧視等社會問題多多,香港人想移民去這民主大國嗎?

美國這民主超級大國,為甚麼會選出特朗普這總統出來?這幾天他和體育界 NFL(美式足球), NBA(藍球), MLB(棒球)因有運動員對種族問題進行抗議而互相譴責,香港的新聞有報導,論政節目有以花生友的心態去評述,但就沒有黃絲出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民主的美國會選出一個這樣種族歧視、分化國家、謊話連篇的特朗普來?他們的醫療改革翻來覆去,比香港差一大截,民主超級強國有錢打仗,沒錢人人有醫療?

若果要談香港人的「覺醒」,我看是很多迷信民主的黃絲自己還未覺醒。



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憑甚麼說:「教大管理層洩閉路電視截圖」?

就教大閉路電視片段截圖外洩事件,昨天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進行的循規審查結果,指洩漏者是教大管理層。

新聞報導,該閉路電視片段截圖的分發途徑為:教大保安中心傳送到教大管理層,教大管理層再有人傳送至另外13名教大職員及1名學生。公署認為保安中心傳送給管理層沒有問題,管理層再分發出去才有問題,所以這筆賬要算在教大管理層頭上。

若果硬要追究,我不明白為何要把截圖發給教大管理層。要追查張貼者是誰,難道不只是保安部的責任嗎?把圖發給管理層對追查涉事者身份有何幫助?根本保安中心就不應發給教大管理層所有人,尤其如果當時保安部根本不知相中人身份是否教大學生。硬要找洩漏源頭,應該是保安中心發出截圖的那員工。如今算到教大管理層頭上,不知有沒有政治考慮。

今天兩個電台的論政節目,根據公署的調查結果作專題「討論」,對教大管理層批評譴責,令人唏噓:蔡若蓮喪子才半過月,但傳媒、公署對發出「恭祝」標語者呵護有加,試問看在蔡若蓮眼裡,是何感受?情何以堪?

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22名泛民議員譴責何君堯殺無赦言論

昨天何君堯在聲討戴耀廷的集會中,對港獨份子表示「殺無赦」,今天22名泛民立法會議員便高效地「強烈譴責相關言論,認為鼓吹直接暴力,涉嫌違法,要求警方及律政司採取相應行動」。

如果要把事件放到法庭,那要搞清楚「殺無赦」是甚麼意思。我從網上搜尋了一下,它的出處是唐代柳宗元《駁復仇議》一文:「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意思是:倘若說不能讓殺人者逍遙法外,那麼凡是作兒子的為報父母之仇但錯殺了人,必須處死,不能赦免。

所以,原文的意思是殺人者不能赦,不是要大開殺戒。若果何君堯是引用原文原思,那便不應有罪了。

我反對暴力,所以如果何君堯真的是想叫人把殺戮付諸行動,那懲罰他算是他罪有應得。

另一個可能性,若果他只是發洩反港獨怒火,而泛民(突然)認為可以「以言入罪」,那麻煩泛民要把那些常說要強姦對方(X你)的、強姦人媽媽(X你老母)的,例如林慧思老師等反政府人士,也一併檢控,不要雙重標準。



大學校園民主牆港獨標語,校方不可拆除?

大學出現港獨標語,又有冷血「恭喜」字句,各傳媒還是討論不休,有不少是反政府的友好傳媒,可見他們覺得自己一方有理據,學生不去拆標語,你奈我何?

他們首先喜歡引用「言論自由」、「討論」的學術自由,說不應被干預。我自己的立場:凡事都可以討論,包括「港獨」,但若果不是「討論」,是「鼓吹」,那便不可以。有時有些文章表面「討論」,實際是「鼓吹」,那要界定有一定難度,但大學民主牆四隻大字「香港獨立」,明顯就不是「討論」,是鼓吹,所以不要用學術自由去做理由。他們不會認真去討論「港獨」,因為有理性的人都知「港獨」是死路一條,所以如果認真討論,他們必敗。

學生說:民主牆是大學給他們管理,只有他們可以去拆標語,連大學校方都不可以!

我不清楚大學和他們學生會的合約的細節,且說校方真的是完全「自閹」了對民主牆的管轄權,那學生會要承擔起管理的責任,如今民主牆長時間出現不符合民主牆守則的標語,學生會明顯是管理不善,那中文校方從這失職的學生會取回對民主牆的管理權,合情合理!

「港獨」言論,是違反基本法,有法律學者說:「港獨」言論違憲但不違法,我不是法律界中人,且說港獨言論真的不違法,但大學批出民主牆讓人鼓吹「港獨」,這是否違憲?市民違憲,法律管不了,但校方跟學生會沒限制的管理合約如果違憲,是否可到法庭進行司法覆核,把它廢除,要校方重訂一個合憲的合約?

學生會現在濫用權力,對民主牆的不合規標語不去執法,對建制派中人可以不講道德、不用人性,可見這些人被「異端民主」荼毒巳深,若將來他們真的能執政,可能會是對現建制派進行大清洗,就像當年納粹屠殺他們認為「劣等」的猶太人一樣。




2017年8月20日 星期日

看那些迷信民主的人

這幾天,有些用暴力或者領導及煽動暴力的反政府份子,被律政司上訴,結果被上訴庭加刑監禁。反政府者因為同路人被判監禁,發怒了,說法庭是被政府利用作政治打手,岑敖輝側面鼓勵年青人去進行暴力鬥爭。

這幾天聽到不少反政府者的歪理。沒有邏輯的人很可怕,亦不會講理,更很難用道理去說服這些人。不少高學歷的人都像沒有邏輯思考能力,不過,亦有可能是他們蓄意忽略邏輯,用歪理去煽動群眾。

這些被判刑的人,有那個是沒有用暴力,又或者沒有煽動他人用暴力的?若果他們的控罪屬實,那判刑不是合符法治嗎?

有些人說要考慮這些人,不是為自己利益,是沒有私心。沒有私心,不代表就沒有錯、不代表是正確、不代表就是偉大,就可以原諒。那些自殺式恐襲者,用自己性命去進行自己相信的理念,肯定是沒有利益和私心,那他們進行恐襲又沒有問題嗎?香港這些反政府施暴者,當然尚未去到恐襲的程度,但是他們的暴力相關行為,不能亦不應因為他們(像)有理想和無私心而縱容。

有些人為了替被判囚者開脫,又再搬出那歪理:一直以來和平示威都達不到他們的要求,那唯有使用暴力方法,否則還可以怎樣?這理由很可怕,按這思維方法,佔中和衝擊都沒有達成他們的目的,下一步是不是應更暴力?會不會就是恐襲?

方法A沒有效,不代表方法B就會有效、就應該試。溫和方法不成功,不代表暴力手段就可以。歷史上用暴力手段的抗爭不少,但很多都不成功,例如愛爾蘭共和軍、巴勒斯坦解放運動、疆獨、藏獨、美國三K黨等等。

很多用武力成功的,都是抗拒強權、極權的鬥爭,是當權者令人民水深火熱,人民得不到安逸生活,時刻都在壓迫下生活,所以有人出來反政府時,便得到大家的支持。香港是這種政治形勢嗎?直接的說:如果你說香港現況衰,那香港未夠衰,所以你的鬥爭不成功。反政府者說現在政府對市民進行壓迫,若果市民真的有此感覺,會支持他們的暴力鬥爭,但現在縱使有不少同情反政府份子和迷信民主的主流媒體,但暴力運動還是得不到大部份市民支持,正正證明市民的生活還是相當不錯。

這些反政府份子口口聲聲說為爭取真民主,我想問他們對現在美國特朗普政府有何感想。特朗普私德極有問題,有明顯種族歧視心態,直接或間接令到美國的內部分裂。他就任才半年多,很多人都覺得他將被彈劾,幹不完4年任期。美國民主大國,怎麼會走出了這種人出來當總統?民主選舉制度為為什麼會選出這種人出來做國家元首?

這現成的例子正正又一次說明民主制不是必然優勝。「民主制」是一種制度,沒有「民主」不一定就民不聊生,有「民主」不一定會國泰民安。香港反政府份子就是對民主的弱點視而不見,不但自己只懂盲目去追求,還迷惑市民,要自己和其他市民放棄和平、安定、法治、公平去追求。民主有其好處,但不是必定會帶來更好的生活。香港要追求自治式民主,政治現實很困難,亦沒有必要。香港人如果齊心協力,在高度自治下去搞好香港,中央政府會有不支持的原因嗎?

這些迷信民主,中了民主毒的人,可能巳經毒癮太深,走不出死胡同,只希望新生代能有真的獨立批判性思考,不要聽人唆擺,聽了「民主」就認定是好,不惜放棄一切,走一條害人害己的歧途。

不用暴力,應該是一條底線,若政府和人民雙方都能堅持這底線,那起碼不會有無辜傷亡。武力一出,仇恨只會越來越深,可能永遠也化解不了。希望政客們還有些理智、還有些良知,不要把香港社會推上不歸路。




2017年8月14日 星期一

林子健事件,不合常理之處太多 (7月15日更新)

林子健聲稱被國內「強力」部門擄走施虐事件發生幾天,他越說得多,不合理之處亦越來越多,最初我亦打算說一下,但巳有很多分析,不必我重複累述了,有興趣可 Google 搜索一下「林子健 疑點」。不過,有一、兩點好像不聽見有人質疑,我且補充一下。

我想說的,有以下幾點有違常理的:
  • 正常人若果被人強行帶上車,自然反應會問「你哋係乜嘢人?做乜捉我?」林子健好像有問後者,卻沒有問前者,自己認定對方是中國「強力部門」。為甚麼沒有問、不去問?
  • 有人質疑為甚麼要除褲打釘,而不是真接隔著褲直接釘。我再跟進想問:釘打過了,為甚麼要花時間周到地去幫他把褲著回?幫一個大胖子著褲,不是愉快的經歷,為甚麼不就那樣把他放在沙灘上?當然,現在去追問他,可能他說又是忘了說自己把褲穿回的細節。
  • 為甚麼匪徙要花時間和氣力把一個沒有知覺的胖子,從車上搬去沙灘?為甚麼不車停在路旁,推了下車便算?
  • 林子健半夜「逃出生天」,到達麥當勞去吃魚柳包,為甚麼不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太太報平安?除非他經常半夜都不知所蹤,太太巳經習慣,又或者和太太感情極差,不會擔心。


疑點之多,我想除了強列反中國、反香港政府的人和傳媒,應該都不會相信事件是真實。剛聽了一下林子健的電台訪問,對事件實情的交代時,可以說是左支右拙,可笑得令人對他可憐。何苦呢?

7月15日更新:

一覺醒來,從新聞聽到林子健巳被捕。雖然警方沒有公佈掌握了甚麼證據,但巳有傳媒《傳真社》公開一些有與林子健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沒有林子健所稱事件。《傳真社》有將片段給林子健看,但林子健否認他是片中的帶鴨舌帽、口罩和墨鏡的人。

片中遮掩容貌的人是否林子健,其實很明顯,但何俊仁和一些反政府中人還是說有懷疑,那這些人是理智還是盲目,我不去判定了。不過,從訪問林子健的片段中,於0:38林子健對記者說片中那戴鴨舌帽的人:「 呢個、應該、相信、唔係我」。若果他真是沒有作個那些裝扮,自己當然知道,正常人應會回應:「我絕對唔係片中人!」,而不是要加上「應該」、「相信」等有保留性的形容詞。


有些人說林子健腿上的釘是千真萬確,任何人打一口釘都會痛,誰受得了,會自己打廿一口釘?如果林子健是真的自己設的局,那他可不可以用局部麻醉的方法,之後吃著止痛藥呢?當然,我是沒證據,看看將來會否水落石出。





2017年8月6日 星期日

再談談一地兩檢

自從政府公佈了一地兩檢方案,每天媒體上都有討論,我也趁熱鬧,再談一下。

若果一地兩檢執行上對市民是有利的、更方便的,是「著數」了,為何不要?現在你不去反對它,不代表將來不可反對它,若果且說政府真的把中環租出去,泛民到時大可發動市民去反對,說不定我亦會支持。不過,與其用「租」出去,為甚麼特首不根據基本法去動用解放軍去恢復秩序,那不是更簡單合法嗎?

且不知為甚麼政府要捨易行難,硬要用三步走方法,花時間花功夫去把中環「租」出去,那對反政府者為甚麼有分別?未「租」出去之前去佔中,一樣是違法,難道佔中者不怕犯香港法,只怕內地法?那樣怕內地法例,但又說要和中央對抗,如何反抗得了?很多現時沒有回鄉證的反政府份子,都說中央政府不對,限制他們回內地,看來他們如此害怕內地法律,真的不妨發證件讓他們回內地,因為他們一到執行內地法律的地方,便會乖乖奉公守法了。

泛民現在根本不可能從法律途徑去要政府取消一地兩檢方案,只希望用群眾的力量去給壓力政府,那要鼓動得了民眾,現在有多少勝算?等將來政府真的「租」出其他地方時才發動群眾,勝算不是更高嗎?

另外,政府其實可以和旅行界合作,預告、介紹一下將來可能有甚麼高鐵旅行團,利用一地兩檢可以一程高鐵便達目的地,對素來喜歡旅遊的香港市民,應有吸引力。






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一地兩檢,泛民的荒謬

政府公佈了高鐵一地兩檢的方案,大致是:在西九車站劃出地方作為內地的口岸,執行國內的法律。

泛民那些一向反中央的政黨,當然不接受這提議。他們提出種種理由及假設,我不打算逐個去討論,我只想概括去談一下。

首先,如果沒有一地兩檢,要北上時,乘客只可在西九站出境,列車到達國內特定車站,且說是深圳,乘客要下車進行入境。這安排,對不是到深圳的旅客,不單要花更多時間下車入境再上車,還要拿著行李下車上車及過海關,是多麼麻煩!

現在政府提出的方案,是以租借地方給國內,泛民認為此例一開,將來政府便可隨時把任何地方租給國內,如中環或者中聯辦等,讓香港人不能在那裡示威。這些假設,是危言聳聽,如果真的發生這種情況,香港肯定巳經是亂世,反政府、反中央的巳不會理會你是什麼法例。回想2014年佔中時,難道阻塞馬路合法麼?反政府份子還是一樣目無法紀!相反,如果香港政府真的是「租」出中環,那可能真的是過份了,到時泛民會得到市民支持,名正言順去反政府。而且,不是「隨時」說租便可以租,按今次步驟,要「三步走」,不可能今天政府說要租出,明天便走完三步,市民有時間去反對,去向政府和議員施壓,不合理和真的對市民有害的,根本不可能走完三步。

另外,如果政府研究過,認為租借方案合法,就算現在不用在西九一地兩檢,將來一樣可以用在其他地方。泛民要是認為租借方案不合法,應用法庭途徑去定性。

香港政府似乎認為會得到市民支持,希望民意能令泛民去支持方案,但有議員表示就算民意支持,他們亦未必會跟隨,因為他們有自己的理念云云。這又一次顯示香港泛民的偽民主。你是真民主,你便要認為大眾的選擇是對的,作為民主的政客,必須要跟隨。除非你認為「民意」不是必定對,那就憑你個人判斷「民意」是對或錯?你是民主還是獨裁?

本來,我覺得「民意」不是一定對,所以我不會吹噓民主,不會盲目支持民主,但泛民卻一向把「民主」說成必不可少,值得搞亂社會秩序去追求,但到頭來如果「民意」不合心意,又可以置之不理,那還不是口頭民主、掛羊頭賣狗肉麼?

總的來說,一地兩檢是對乘客便利,泛民所顧慮的如果真的發生,如果是對香港市民有害的、不利的、不妥當的,可以發動市民去發聲,到時市民定會支持,現在不應用那些可能性沒多少的假設去阻撓。如果真的沒有一地兩檢,那些沒有回鄉證或者從不會回國內旅遊或工作的,當然沒有問題,亦樂於令其他市民失去原有的便捷去達到政治目的。

2017年7月20日 星期四

泛民如執政,恐怕是獨裁統治

泛民在4議員資格被取消後,立即向林鄭政府宣戰。

4個議員被政府檢控,是由上屆政府提出,按道理如果泛民覺得不妥,覺得檢控是政府向泛民宣戰,應該是一早便反應,如今宣判了結果,而結果不合心意,才發難起來,難道覺得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可以及應該影響甚至控制司法機關的判決?如今覺得政府沒有影響裁判,是向泛民宣戰?泛民常說的三權分立不用理了嗎?

為了報復,泛民那理是上屆梁振英政府的事,立即要進行拖垮現屆政府的計劃,由於36億教育撥款涉及教師利益,關乎教育界議員葉建源的選民,所以泛民開會決定只容許談這一項。多有氣勢!那項通得過,就是我泛民說了算!(該項撥款雖然也涉及學生有3萬元資助與否,但其他被泛民拒絕討論的議案,大部份都涉及民生,可見若果教育撥款如非涉及泛民中人利益,恐怕不會被討論和通過!)

但不知是習慣成自然,抑或是泛民內訌,泛民中人竟然還就議案提出臨時動議,按議事規矩,有機會未能在會議時限內通過撥款,財委會主席提醒民主黨黃碧雲,動議把表決鐘聲由五分鐘縮短至一分鐘。有泛民支持者說縮短表決鐘聲一向是由建制提出,今次他們不提出,是建制的問題。又是一絕!泛民如真的想通過撥款,根本就不應提出那些沒有約束力的動議,就算是泛民內訌,有害群之馬有心靠害,又或者是有人有強迫症,一定要提出臨時動議,那要縮短鐘聲,由始作俑者的泛民自己去解決,不合理嗎?抑或是你泛民搞出了禍,又要其他人去幫你執手尾才正路?

另外,就算不縮短表決鐘,根本可以用舉手形式,由主席觀察多數者勝,只要沒有人質疑,便可以很快,不用一分鐘便表決一個動議。這樣,誰有心阻撓,便可由所有人看到,我不相信一向堅持民生為重的建制,會出手阻撓,所以如果泛民亦真的全都想把撥款通過的,根本不用改短表決鐘聲,如今泛民要行此一步,恐怕是泛民亦不信任陣形中人。不過,理應最有關連的葉建源不去提議改短鐘聲,由黃碧雲做了醜人,不知是什麼原因。

泛民事事將責任推給他人,民生不顧,政治先行,還認為政府要特意安排分兩次補選,變相操控選舉讓他們奪回議席,又不相信司法獨立,若果有朝一日讓這些人執政,相信會是獨裁統治!


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議員被取消資格:瘋狂到滅亡

今屆立法會前後有6名泛民(或非建制)的議員因宣誓問題被取消資格。

6人當中,除了梁國雄,其他5人都是第一次當選,而且都有明顯「自決」的政治立場,於是宣誓時便整古作怪,就是要顯出無誠意去宣誓。若果如此玩弄宣誓真的是沒有法律問題,其他民主黨、公民黨等會不參加?之前幾屆,就是只有梁國雄、黃毓民等少數搞事份子去以身試法,政府便忍讓一下,但如今越來越放肆,再不阻止,以後會更難糾正。

議員若是真的為市民的福祉,在立法會可以為市民發聲,維護市民權益,可以為市民努力做實事。居住、經濟、醫療、教育、工人權益等等,很多都是香港本土問題,議員可以即極參予,但非建制派所關心的就是只有「政制改革」,實際是政治鬥爭,是要用民主去奪權,其他民生事,若果有利鬥爭便借題發揮,打擊一下政府,否則便隨便算了。他們的「興趣」所在,可從他們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看得出來,建制派問的多是民生有關,相反泛民等就是問政制改革、有利打擊政府特首或官員的問題。

當民主黨、公民黨等都嚴肅宣誓,不知是他們沒有忠告一下新同道,還是那7、8人教而不善,還是什麼原因,就是忍不住要抽抽政治水,結果便玩出火。本來議員月薪9萬多,再有每年酬酢及交通開支津貼20萬多元,任滿酬金67萬元,營運開支每年250多萬元等,實在是高薪厚祿,但如今因為不懂節制,有風想駛盡艃,不但失去了高薪,還可能因訴訟而花盡積蓄,甚至破產,可說是從天堂直墜地獄。

西諺有云:「上帝要你滅亡,必先讓你瘋狂,」這幾個前議員是應驗了。

幾個被取消資格議員不肯承認責任,不但沒有因為自己浪費選民的選票而道歉,反而硬把責任推給政府。如果他們如此玩弄宣誓是沒有問題,那民主黨、公民黨等不去玩,豈不是反而有負他們的選民?

「宣誓」的意思,其實就必定要真誠,否則「宣誓」有甚麼意思?若果「宣誓」等於讀段沒有意思的文字,那花這時間有何目的?為什麼議員不自己選擇篇文章或唱首歌便可?如今有些人硬要把「宣誓」當成「讀了誓詞便是」,是想強詞奪理,不過結果是自欺,欺不了人。

其中一個被取消資格的羅冠聰,說「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希望修補撕裂,應該將兩次補選分開進行,」實在是自私出了面。補選要花大量公帑,若果硬要為泛民能贏得最多議席,分開幾次去進行補選,那是否政治交易?是否花納稅人的錢和時間去買泛民怕? 泛民常說「香港人」、「香港市民」什麼什麼,若果真的香港人都支持他們,那他們贏得所有議席,不無可能。當然,他們就是不信公平民主選舉,要政府「造馬」竟然直接說出口。

這些議員被取消資格,換過些做實事、真心為市民的,是好事。





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Uber 有多創新?

Uber ,中文名稱為優步,是所謂共享經濟的一個例子,功能是透過手機程式,聯繫起乘客與車主,讓一些車主(包括普通私家車)提供出租車服務。在香港,Uber 基本上是不合法,警方曾經幾次執法,拘控了一些 Uber 司機。

有些科技界中人(包括立法會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及不少論政者,認為政府不應依法去阻止 Uber 營運,法例不能配合創新科技云云。

以手機程式叫車,Uber 不是最新的一個,香港另一類叫車程式,便是客貨車召喚程式,較早開發及成功的,算是 GoGoVan 吧。Uber 算是性質一樣,只是車的性質不同,所以,其實不是什麼技術上的創新,要開發亦沒有什麼技術難度。在有 GoGoVan 之前,市民要租用客貨車服務,可致電客貨車電召台,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雞記」吧。但當手機普及,出現了 GoGoVan 類的替代程式,大幅度減低了電召台的中間利潤,亦令召喚服務更便捷及規範,這種程式召喚客貨車便成了主流,亦相當成功。

那在有 Uber 之前,香港有沒有類似的電召私家車服務呢?沒有啊!因為除了的士或者有出租汽車牌照的私家車之外,以私家車載客取酬是違法的,就是俗稱的所謂「走白牌」。

合法的出租私家車,主要是以「的士」形式,因為政府要控制道路上車輛的數量,所以只會限量發牌,供求關係下引致的士的牌費很高昂,若果一下子 Uber 可以自由加進市場去和的士競爭,以 Uber 沒有高昂牌費的成本,可以訂出低價,那的士如何競爭?以往用高價投得牌照的車主,會否造成不公平的損失?當大量 Uber 車在街頭湧現,超出當初的道路使用量的預計,造成交通擠塞,是否造成乘客時間上的損失,再引伸成為經濟上的損失?

所以,應否容許或如何引進 Uber 這類服務,不是簡簡單單憑感覺便可,要小心研究,亦不要把 Uber 吹噓為什麼創新科技或偉大意念,要貿然改法例去硬把它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