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關於王維基考慮參選立法會

從新聞報導知道王維基擬參選立法會港島區直選。

這消息算是來得有點突然。王維基不獲發免費電視牌,電視劇在網上播未能掀起熱潮,香港電視亦未聞再拍電視劇。香港電視基本上只繼續其網購生意(HKTVMall),但生意搞得怎樣、是賺是蝕、有否發展前境,我不知道,亦不打算花時間去調查研究。

不過,香港電視網購生意只搞了不足幾年,如果王維基有時間去搞其他東西,包括參政,我從常理去想,一是生意巳上軌道,有穩定及可觀盈利,不用花很多時間;一是生意搞不好,沒有發展前境,甚至是搞不下去,所以唯有把時間花在找尋其他出路。是前者或是後者呢?

香港搞網購,我並不看好。香港太細,要買日常用品食品,10數分鐘便可到超市、街市;要買貴價的消費品,1小時車程通常可到具規模的商場,向售貨員了解產品,電子產品更可立刻拿現貨、測試。網購成功的地方,若不是如美國和中國般地大商場相對少和遠,就是貨品價錢比街上買便宜很多,但HKTVMall所在的香港和它所賣的貨,都不符合條件。

所以,王維基有時間和意願去參政,恐怕是 HKTVMall 生意上的一個警號。

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支持一下屈穎妍

屈穎妍因為一篇題為《一場精神病人的起義》的反港獨文章,惹來反政府及其友好傳媒的窮追猛打,他們還到平機會投訴,而平機會亦已向屈穎妍作出跟進。

屈穎妍那一篇文章目的是想歧視精神病人,還是想說搞港獨的人如精神病人病發時思考有困難,應該很明顯吧?精神病人生活上、工作上、思考上可能有困難,可不是我說的,根據平機會自己的網頁,還教導精神病人如何面對以下情況:

  • 對工作缺乏持久的耐力
  • 覺得難以集中精神
  • 難以有系統地處理工作或在限期前完成工作
  • 記憶力差
  • 與上司關係不和
  • 與同事相處有困難
  • 難以處理壓力及情緒
  • 對於每日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
  • 容易因為變動而產生情緒困擾

所以,懷疑那些搞港獨的可能有精神病,亦不是沒有理由。精神病既然可能影響病者思考,那說那些人是精神病人,算是歧視嗎?

今天看到 HKG 報的一篇屈穎妍就事件的回覆,題為《一句「精神病」招惹黃營圍攻 迫使平機會發信跟進 屈穎妍:香港已進入文字獄年代?》,結論時她說:「這些年,我愈來愈明白黃營為什麼一直以重炮擊我,不是因為我說中他們要害,而是因為我無權無勢無後台,欺善怕惡,本來就是他們的真面目。」我亦同意,不過,我相信只是一半原因,另一半是因為她在主流傳媒中有「地盤」、有讀者,亦很多時言之有理,反政府者覺得更要以十二分力去把她打下來。

她的那篇《一場精神病人的起義》也一樣,當反政府者找不到邏輯上有錯失,便只好把事情拉到「歧視精神病人」上。

希望屈穎妍不要灰心,不要讓主流傳媒中的非「反政府」聲音給全滅了。


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

行李事件沒完沒了

特首女兒行李事件沒完沒了。

由職工盟屬會組成的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對事件繼續不肯罷手。無他,政治打擊,當然不會留手。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總愛將事件拉到保安問題,除了說事件不依程序,但究竟有什麼保安問題,卻總是說不出。事件是否依程序,還是各說各話,但就算是沒有依程序,不就等於有保安問題。好像紅燈不可過馬路,但若果是在午夜一條明顯沒有汽車正在使用的道路,就算是不依法例紅燈過馬路,是犯了法,是不依程序,但不會有行人或車輛的安全受危險。

之前我已寫了兩篇關於事件的網誌,解釋過為何行李處理手法合理,沒有保安問題,及是多贏局面,這裏不再累述。

今次行李事件上有什麼安全問題,就是聽不到一個合理解釋,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就是口號式說不合程序所以影響安全,目的是要恫嚇市民,扮有的放矢,然後就要梁振英跪低。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炒反政府人士很艱難

早兩天明報解僱了執行總編輯姜國元(安裕),惹來泛民一些議員及明報一些員工強烈不滿。明報解釋解僱是因為節省資源,而不只裁減了姜國元一人,但反對者認為是基於政治原因。

我沒有看明報,對姜國元更不熟識。明報給我的印象是較親泛民,對香港政府、中國政府批評較嚴苛。今次姜國元被解僱,究竟真是如明報官方所說,抑或真的是政治考慮,我當然不知道。

不過,這次事件,令我回想起幾件類似情況,如吳志森被港台撤去主持職務、李慧玲被商台解僱,當時都被說成是政治原因,但事實是港台、商台在解僱事件之後,繼續其反政府、反中央立場,所以所謂政治原因,已從時間證明是錯的。

多次事件只肯定了一件事:一間機構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如果想炒一個高調反政府人士,會很困難。所以,請這些人工作,易請難送也。

2016年4月23日 星期六

流動充電器的荒謬

對很多人來說,流動充電器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經常要隨身攜帶。流動充電器被俗稱「尿袋」,因為當它為其他電子儀器充電時,就像病人帶着尿袋般,因而得名。

流動充電器算是近這十年才出現的東西。我沒有認真去考究過它的起源,但我相信和手機不可換電池,但電量又經常不足以支持一天的使用有關,罪魁禍首可能是 iPhone 。

我覺得流動充電器是很荒謬的產品。在 iPhone 之前的手機年代,手機的待機及使用時間都是遠超一天,反而當時的手機大多可以換電池,所以高用量用戶只需隨身帶後備電池,隨時可以更換。

現在這流動充電器方式,不單攜帶時較笨重,而且電力由充電器過到手機電池亦需時,在街上亦時有見到有人講電話時,要同時拿着手機和充電器的怪現像。由於充電的過程不是完美的,一定有能量流失(例如以發熱形式),所以是虛耗了能源。另外,可直接替換進手機的後備電池,既是流動電力儲存,又可直接換進手機使用,相反充電器中的鋰電池只是作為過渡儲存,沒有實際用途,其實是浪費資源。

所以,流動充電器其實是因手機的不切實際電池量,加上手機的不切實際設計,被迫衍生出來的荒謬產品。

不過,我相信起碼有人會歡迎這產品:鋰電池生產商。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黃毓民的自辯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4年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他選擇自辯。

他和其他反政府喜用暴力政客,被控已不是新鮮事,根據以往,他們要找大律師為其辯護,應該不會有什麼困難,尤其反政府的法律界人士多的是。今次他選擇自辯,用意耐人尋味。

可能因為特首被召為證人出庭作證,傳媒都作特別處理,將黃毓民與梁振英在庭上的問答作詳細報導。從報導,黃毓民不斷糾纏於一些與控罪無關的問題,例如其實梁振英驚不驚等,我覺得是浪費時間、自取滅亡。

控罪是懷疑他投擲玻璃杯,所以被控普通襲擊罪,所以只要控方證明他有投擲玻璃杯,而這行為是歸入襲擊,便是罪成。梁振英當時驚不驚、以前遇投擲物件驚不驚、之後驚不驚、有沒有表現驚,都是與定罪與否無關。

若果被襲者要表現驚慌才算,那以後任何人在類似情況,難道都不能嚇呆,必要驚呼狂叫,驚惶失措,以作記錄?

如果黃毓民如此自辯竟然可以脫罪,後果相當可怕。因為如果連投擲水杯都不是襲擊、沒有後果,那可以想像將來在立法會、在城市論壇、在任何政治聚會,會水杯橫飛。這是否社會應收到的訊息?

所以,黃毓民現在算是自鳴得意、自我感覺良好,其實跟《大時代》裏的丁蟹自辯差不多。

「少數人」可以做成什麼感覺

在香港,「少數人」即是多少人?

當然,「多」、「少」是主觀、是相對。50%應該算是一個分界線,少於50%便是少數,但可能是49%或者低至1%。

但在香港這700多萬人口的社會,少數人可以做成什麼效果?

坐滿大球場,只需4萬人。所以要坐滿大球場去表達政治訴求,不用1%人口。

「最佳影片」票房《十年》,票房是600萬港元,以票價每張60元去計,是10萬人次,不到1.5%人口。

其實,5%人口,即100人中只有5人,以全港700萬人口去計,便已經是35萬人了!

所以,就算只是少數、甚至極少數人的行為,已經可以給人「很多人」的觀感,再加上有立場傳媒的推波助瀾,便可以將「少數」變「多數」,再吹噓成全港市民。

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覺間潛意識盲目地跟了「多數人」的行為,不過,其實可能是跟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