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勝出特首選舉。她的勝出應該不會令人意外。
泛民其實也預計了這結果,因為他們毫無保留地去支持曾俊華,捧他成為民望最高的候選人,就是估計曾俊華沒有什麼勝算,如今林鄭如他們的預期勝出,正好名正言順繼續他們的不合作運動,繼續令政府施政困難,拖垮香港,以「證明」一國兩制不成功。
我的這個推算,相信泛民支持者都嗤之以鼻,說是我的偏見。但是,說支持曾俊華的市民,可否解釋曾俊華和林鄭,有什麼大分別可意導至巨大的民意差距?
在很多泛民重視的議題上,兩人的政綱其實是分別不大,如政制改革要基於831框架、小三TSA的取消、兩級稅制等,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一直都是建制中人。若果說林鄭有些「過失」和「離地」行為,曾俊華過去亦有廣受批評的彈弓手派6000元、中產論、粟米斑塊飯等。泛民把曾俊華捧上天,只是要把林鄭踩成地底泥罷了。最諷刺的,是更貼近泛民政綱的胡國興,反而不獲泛民支持,難怪胡國興悻悻然不滿。
林鄭成為特首,社會將會繼續撕裂,政府施政會繼續困難,因為那是泛民巳經準備好的劇本。若果說支持曾俊華的市民輸了,支持林鄭的市民亦不見得贏了,只有建制派和泛民能拋開政治立場,實事求是去為香港、為市民把香港搞好,香港人才能成為贏家。不過,這個可能性,沒多少呀。
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
2017年3月18日 星期六
無良政客
昨天三名因參予去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的人,被判刑三年監禁。
對旺角暴亂,我非常反對,對參予者懲處,猶其是涉及暴力行為者,我覺得是很正確亦很需要,但看到三個被判刑者的背景,一個是港大的女學生,一個是19歲正修讀飛機維修工程文憑的學生,一個是在職的廚師,本來都是正當及有前途的人,如今被判刑,不單損失了自由及浪費了寶貴的三年人生,將來前途亦可能會受負面影響,我對這些迷信民主而被政棍利用的人,很是可惜和痛心。
我從傳媒聽不到當日旺角暴亂的搞手,對三個受刑者作出慰問。如此的沉默,太無情了吧?希望市民引以為戒,將來再有政客鼓吹一些政治運動時,先想清楚,尤其那些要市民進行衝擊的,更要三思,不要受人利用成為爛頭卒。
對旺角暴亂,我非常反對,對參予者懲處,猶其是涉及暴力行為者,我覺得是很正確亦很需要,但看到三個被判刑者的背景,一個是港大的女學生,一個是19歲正修讀飛機維修工程文憑的學生,一個是在職的廚師,本來都是正當及有前途的人,如今被判刑,不單損失了自由及浪費了寶貴的三年人生,將來前途亦可能會受負面影響,我對這些迷信民主而被政棍利用的人,很是可惜和痛心。
我從傳媒聽不到當日旺角暴亂的搞手,對三個受刑者作出慰問。如此的沉默,太無情了吧?希望市民引以為戒,將來再有政客鼓吹一些政治運動時,先想清楚,尤其那些要市民進行衝擊的,更要三思,不要受人利用成為爛頭卒。
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看今屆特首選舉
星期二晚舉行了7個傳媒合辦的特首辯論,我觀看了,誰較優勝,不談了。
我對今次選舉的興趣較上屆低很多,因為有了去屆的經驗,覺得選出任何一人成為新一任特首,香港的政治會一樣紛亂、一樣撕裂。
我與反政府黨派看「撕裂」的角度,並不相同。反政府份子覺得撕裂責任只在政府、只在中央,但其實撕裂的發生,是雙方都有責任。若果林鄭月娥真的勝出,反政府巳一早為她扣上了「CY2.0」,曾俊華再為她扣上「撕裂2.0」的帽子,政治和社會撕裂當然繼續,但就算是曾俊華如去屆梁振英般冷門勝出,亦不見得可以如他所說般能修補裂痕。我有此看法,是因為梁振英2012年競選時亦是民望最高、民調中得到大部份香港市民支持的,但一當選,便爆出僭建風波,未上任便被要求下台,4年多巳來一直被激烈批評。本來以為他有民意基礎,勝出後會較得到反政府黨派及市民的寬容對代,但想不到他們變臉之快,如全部都有躁鬱症般!
有人會反駁說:是梁振英自己行為不正,隱瞞僭建所引起等等,但我相信就算沒有這犯錯,反對派對不會讓他好過。我深信如果曾俊華真的勝出,一定會立刻成為新一個反對派的攻擊和抹黑對像。首先,他會被叫「689」一般的花名,而且不知反對派有沒有收藏一些他的黑材料,如有,會被使用去破壞他的形像和誠信,再「證明」現在的政制選不出好東西。就算沒有黑材料,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總之任何建制中人一當選,便肯定被打成大壞蛋,市民公敵。
反政府份子一向對人不對事,只會看出身:你不是反對派中人,便要打壓,那理得你施政是得是失,當然,支持建制的市民亦多是對人不對事,因為其實這是人性,所以任何政制亦都擺脫不了。
香港社會會繼續撕裂,但不是行民主制便是解決辦法,看看美國現在特朗普政府下的情況,難道不撕裂、不分化嗎?香港傳媒沒有興趣廣泛去報道美國的分裂情況,不願承認民主制不是靈丹妙藥,但看看美國的新聞網站的留言,上 YouTube 看看美國清談節目對特朗普的冷嘲熱諷,特朗普對傳媒的敵視說他們是「fake news」,你便知香港反政府說的民主制政府的認受性優點,是隔籬飯香的一廂情願想法罷了。
我對今次選舉的興趣較上屆低很多,因為有了去屆的經驗,覺得選出任何一人成為新一任特首,香港的政治會一樣紛亂、一樣撕裂。
我與反政府黨派看「撕裂」的角度,並不相同。反政府份子覺得撕裂責任只在政府、只在中央,但其實撕裂的發生,是雙方都有責任。若果林鄭月娥真的勝出,反政府巳一早為她扣上了「CY2.0」,曾俊華再為她扣上「撕裂2.0」的帽子,政治和社會撕裂當然繼續,但就算是曾俊華如去屆梁振英般冷門勝出,亦不見得可以如他所說般能修補裂痕。我有此看法,是因為梁振英2012年競選時亦是民望最高、民調中得到大部份香港市民支持的,但一當選,便爆出僭建風波,未上任便被要求下台,4年多巳來一直被激烈批評。本來以為他有民意基礎,勝出後會較得到反政府黨派及市民的寬容對代,但想不到他們變臉之快,如全部都有躁鬱症般!
有人會反駁說:是梁振英自己行為不正,隱瞞僭建所引起等等,但我相信就算沒有這犯錯,反對派對不會讓他好過。我深信如果曾俊華真的勝出,一定會立刻成為新一個反對派的攻擊和抹黑對像。首先,他會被叫「689」一般的花名,而且不知反對派有沒有收藏一些他的黑材料,如有,會被使用去破壞他的形像和誠信,再「證明」現在的政制選不出好東西。就算沒有黑材料,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總之任何建制中人一當選,便肯定被打成大壞蛋,市民公敵。
反政府份子一向對人不對事,只會看出身:你不是反對派中人,便要打壓,那理得你施政是得是失,當然,支持建制的市民亦多是對人不對事,因為其實這是人性,所以任何政制亦都擺脫不了。
香港社會會繼續撕裂,但不是行民主制便是解決辦法,看看美國現在特朗普政府下的情況,難道不撕裂、不分化嗎?香港傳媒沒有興趣廣泛去報道美國的分裂情況,不願承認民主制不是靈丹妙藥,但看看美國的新聞網站的留言,上 YouTube 看看美國清談節目對特朗普的冷嘲熱諷,特朗普對傳媒的敵視說他們是「fake news」,你便知香港反政府說的民主制政府的認受性優點,是隔籬飯香的一廂情願想法罷了。
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派股息是財技?
據報道,工黨質疑本港富豪透過財技去避免交稅,並舉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家族為例,「一百二十二億股息收入,但就一毫子稅都唔使交。」工黨又認為「開徵股息稅,令本港有公平、公義的稅制。」
對工黨這些指控和觀點,很有懷疑。我不是會計界或者財經方面的專材,亦沒有研究香港的公司法,但若我的理解沒有錯誤,一般的股息,是由除稅後利潤中分發,既然是「除稅後利潤」,就是公司的利潤在給予利得稅給政府後剩下的,所以是巳經交稅,若果股息再要打一個「股息稅」,其實是雙重徵稅。
所以,派股息如果是如我所理解的形式,那不是「一毫子稅都唔使交」,不是財技。如果開徵股息稅,肯定是不公平。
當然,在很多國家,巳經有股息稅制度,包括中國和美國。當政府要錢,理不得公平與否,始終股息是除稅後利潤,是賺的,開徵遇到的反抗是相對小一些。
不過,股神巴菲特的巴郡公司,除了1967年一次之外,一直堅持不派股息,那便不用給政府收雙重稅。巴菲特以回購股票、擴大和分散投資,為公司增值,令股價上升。
若果我對香港公司股息的理解有錯,先向工黨致歉,相反,若我的理解沒錯,股息是巳徵稅後的利潤,那工黨亦應為誣衊別人、誤導市民去道歉。
對工黨這些指控和觀點,很有懷疑。我不是會計界或者財經方面的專材,亦沒有研究香港的公司法,但若我的理解沒有錯誤,一般的股息,是由除稅後利潤中分發,既然是「除稅後利潤」,就是公司的利潤在給予利得稅給政府後剩下的,所以是巳經交稅,若果股息再要打一個「股息稅」,其實是雙重徵稅。
所以,派股息如果是如我所理解的形式,那不是「一毫子稅都唔使交」,不是財技。如果開徵股息稅,肯定是不公平。
當然,在很多國家,巳經有股息稅制度,包括中國和美國。當政府要錢,理不得公平與否,始終股息是除稅後利潤,是賺的,開徵遇到的反抗是相對小一些。
不過,股神巴菲特的巴郡公司,除了1967年一次之外,一直堅持不派股息,那便不用給政府收雙重稅。巴菲特以回購股票、擴大和分散投資,為公司增值,令股價上升。
若果我對香港公司股息的理解有錯,先向工黨致歉,相反,若我的理解沒錯,股息是巳徵稅後的利潤,那工黨亦應為誣衊別人、誤導市民去道歉。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宣誓是否真誠和莊重
繼青年新政兩個議員因宣誓問題被取消議資格,再有4個議員的資格因宣誓問題被政府要求司法覆核。
有人說,不應以真誠、莊重與否作為衡量,因為很難有客觀標準去證明一個人是否真的真誠。這點,我大致上同意,因為一個人就算表面可能像是很真誠,但內心卻可以是大騙子,這種表裡不一的人在生活上、政界、感情世界都很常見。
但相反,要斷定一個人是否「不真誠」、「不莊重」,有時卻很明顯,很顯然易見。作個比喻:看見一張白紙,要證明它真的是白色,會很困難,因為它可能是很淺很淺的灰色,但相反,若果看見的是一張灰色甚至黑色的紙,那肯定誰都會同意它不是白色。
4個議員是否真心宣誓,我覺得很明顯。若「真誠」、「莊重」是白色,那4個議員的宣誓行徑就是灰色甚至黑色。若果最終是他們贏了官司,那法律實在非我這等一般人能明白。
有人說,不應以真誠、莊重與否作為衡量,因為很難有客觀標準去證明一個人是否真的真誠。這點,我大致上同意,因為一個人就算表面可能像是很真誠,但內心卻可以是大騙子,這種表裡不一的人在生活上、政界、感情世界都很常見。
但相反,要斷定一個人是否「不真誠」、「不莊重」,有時卻很明顯,很顯然易見。作個比喻:看見一張白紙,要證明它真的是白色,會很困難,因為它可能是很淺很淺的灰色,但相反,若果看見的是一張灰色甚至黑色的紙,那肯定誰都會同意它不是白色。
4個議員是否真心宣誓,我覺得很明顯。若「真誠」、「莊重」是白色,那4個議員的宣誓行徑就是灰色甚至黑色。若果最終是他們贏了官司,那法律實在非我這等一般人能明白。
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短評七警案及曾蔭權案裁判
昨天,七警案定罪後被宣判刑期及曾蔭權案宣判。
七警各被判2年監禁。先不去討論刑期是否合適,我覺得七警的律師抗辯方向可能不對。我從新聞報導,七警的辯護律師想令法庭相信施襲者是否七人有不確定性、有疑點,我覺得很困難。與其硬要說不是他們,不如就直接承認是七人所為,便可探討他們的行為是否「襲擊傷人」,再令法庭、社會、市民知道他們承受如何大壓力,如何受曾健超的挑釁。
早兩天發生了一件傷人案,3個兇徒圍毆一個青年廿十秒,便令青年滿頭鮮血重創,所以如果7警真的是要傷害曾健超,他不會「被打」近4分鐘卻只有皮外傷。所以,7警明顯不是要傷害他,而是要教訓他用尿去淋警察。當然,要脫罪是很難,但卻可利用辯護時間去解釋當時實際情形,並就行為表示悔意,作為減刑理由。
曾健超他把判刑說成什麼「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一個小勝」,令我很感厭惡。將心比己,如果有人向自己淋尿,可以不無名火起嗎?忍不住怒火去還手,行為雖然不當,但可以理解,如今曾健超的無恥行為,令7個往績良好的警員前途盡毀,更破碎了7個美滿家庭,曾健超的皮外傷早巳痊癒,但7個家庭的傷害卻可能是永遠。如果曾健超當初不去淋尿,便不會造成如此傷害,如今他亳無悔意,還說風涼話,品格實在低劣。
曾蔭權被判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指他在在雄濤廣播相關的行政會議上,沒有披露或申報與雄濤大股正就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租務進行商討。
曾蔭權不申報,我覺得有兩個可能。一、是他覺得自己是收受了利益,蓄意隱瞞。二、是他覺得自己沒有得益,是以正常付出去租那單位,所以沒有利益衝突。所以,要定曾蔭權這罪,應要證明曾蔭權真的有得益,而且明知有得益,才算罪名成立。這兩個先決條件,我不覺得控方有去討論、去證明。究竟曾蔭權要付的月租、業主為第一個租客的意願去裝修是否正常,好像沒有討論。曾蔭權究竟是否覺得自己有得益,亦沒有探討過。為什麼個人感覺有關係呢?舉個例說,有個朋友為你慶祝生日,請你晚宴,你之後多謝這朋友。你覺得晚宴是正常晚宴,不放在心上,但如果你分得出,知道最後甜品那碗紅豆沙,是傳說中值幾千元的千年陳友紅豆沙,你便會覺得太貴重了,受之有愧,覺得欠了朋友,要回報。
所以,如果未有證明曾蔭權真的是有得益,又或者他不覺得自己有得益,沒有申報應該不是有行為失當。
世界是不可能絕對公平公正,香港的司法制度恐怕亦未能例外。
七警各被判2年監禁。先不去討論刑期是否合適,我覺得七警的律師抗辯方向可能不對。我從新聞報導,七警的辯護律師想令法庭相信施襲者是否七人有不確定性、有疑點,我覺得很困難。與其硬要說不是他們,不如就直接承認是七人所為,便可探討他們的行為是否「襲擊傷人」,再令法庭、社會、市民知道他們承受如何大壓力,如何受曾健超的挑釁。
早兩天發生了一件傷人案,3個兇徒圍毆一個青年廿十秒,便令青年滿頭鮮血重創,所以如果7警真的是要傷害曾健超,他不會「被打」近4分鐘卻只有皮外傷。所以,7警明顯不是要傷害他,而是要教訓他用尿去淋警察。當然,要脫罪是很難,但卻可利用辯護時間去解釋當時實際情形,並就行為表示悔意,作為減刑理由。
曾健超他把判刑說成什麼「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一個小勝」,令我很感厭惡。將心比己,如果有人向自己淋尿,可以不無名火起嗎?忍不住怒火去還手,行為雖然不當,但可以理解,如今曾健超的無恥行為,令7個往績良好的警員前途盡毀,更破碎了7個美滿家庭,曾健超的皮外傷早巳痊癒,但7個家庭的傷害卻可能是永遠。如果曾健超當初不去淋尿,便不會造成如此傷害,如今他亳無悔意,還說風涼話,品格實在低劣。
曾蔭權被判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指他在在雄濤廣播相關的行政會議上,沒有披露或申報與雄濤大股正就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租務進行商討。
曾蔭權不申報,我覺得有兩個可能。一、是他覺得自己是收受了利益,蓄意隱瞞。二、是他覺得自己沒有得益,是以正常付出去租那單位,所以沒有利益衝突。所以,要定曾蔭權這罪,應要證明曾蔭權真的有得益,而且明知有得益,才算罪名成立。這兩個先決條件,我不覺得控方有去討論、去證明。究竟曾蔭權要付的月租、業主為第一個租客的意願去裝修是否正常,好像沒有討論。曾蔭權究竟是否覺得自己有得益,亦沒有探討過。為什麼個人感覺有關係呢?舉個例說,有個朋友為你慶祝生日,請你晚宴,你之後多謝這朋友。你覺得晚宴是正常晚宴,不放在心上,但如果你分得出,知道最後甜品那碗紅豆沙,是傳說中值幾千元的千年陳友紅豆沙,你便會覺得太貴重了,受之有愧,覺得欠了朋友,要回報。
所以,如果未有證明曾蔭權真的是有得益,又或者他不覺得自己有得益,沒有申報應該不是有行為失當。
世界是不可能絕對公平公正,香港的司法制度恐怕亦未能例外。
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電視新聞報道加入手語
根報道,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提出動議,要求將手語列為官方語言,及規定在電視新聞報道加入手語傳譯的動議。
不知道這個世代,聽障人士中有多大百分比是文盲,我猜香港行了幾十年強迫教育,文盲應該是絕無僅有吧?如果錄制節目中,如新聞報道等巳有字幕,再加一個人做手語,不但遮蓋了部份螢幕,還對其他觀眾做成滋擾。真的有這需要嗎?是真的有很多聽障人士要求,還是梁耀忠自己忽發奇想?
若果是現場直播節目,我明白及支持以手語為聽障人士進行傳譯的需要,但除此之外,若硬為巳有字幕的節目去加入手語,是畫蛇添足。
不知道這個世代,聽障人士中有多大百分比是文盲,我猜香港行了幾十年強迫教育,文盲應該是絕無僅有吧?如果錄制節目中,如新聞報道等巳有字幕,再加一個人做手語,不但遮蓋了部份螢幕,還對其他觀眾做成滋擾。真的有這需要嗎?是真的有很多聽障人士要求,還是梁耀忠自己忽發奇想?
若果是現場直播節目,我明白及支持以手語為聽障人士進行傳譯的需要,但除此之外,若硬為巳有字幕的節目去加入手語,是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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